经评审,104位同志具备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宋少辉等76位同志具备中职校教师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对评审通过人员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职称办、市教育局反映。
公示时间:2013年11月13—19日。
联系电话: 84389678、84359187、84389665。
市直中小学一级教师和职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如下:
http://jyj.sqjy.cn/index.php?option=content&task=view&id=6444
宿迁市职称办
宿迁市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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