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街综合执法队协管员1名、综治办工作人员1名、经济科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1、年龄40岁以下,户籍不限(广州市户籍优先);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
5、无治安刑事犯罪纪录,热爱基层社区服务工作;
6、街综合执法队协管员:具有全日制高中(或同等学历)或以上学历。
7、综治办工作人员: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懂得电脑基本操作,懂普通话和粤语,并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中文和法律专业者优先录用。
8、经济科工作人员: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懂得电脑基本操作,懂普通话和粤语,并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如具有招商引资、引税及经济工作经验和驾驶证者优先录用(待遇面议)。
三、报名时间、地点、所需资料
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12月18日(正常工作时间)
地点:荔湾区东漖街道办事处(广州市芳村浣花路浣南街4号三楼)
联系人:蔡小姐 陈小姐 电话:81510871
所需资料:身份证、毕业证或学历证明、户口簿、失业证、计划生育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
四、招聘考试
考试内容:笔试(含电脑操作)、面试
考试时间:报名时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考试合格后,初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无治安刑事犯罪纪录和体检合格证明。
六、待遇
1、试用期定为一个月;
2、试用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3、工资待遇:按照东漖街编外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相关规定执行。(经济科工作人员待遇面议)
东漖街道办事处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