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12-13来源:海珠人才网

一、招聘岗位

街综合执法队协管员1名、综治办工作人员1名、经济科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1、年龄40岁以下,户籍不限(广州市户籍优先);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

5、无治安刑事犯罪纪录,热爱基层社区服务工作;

6、街综合执法队协管员:具有全日制高中(或同等学历)或以上学历。

7、综治办工作人员: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懂得电脑基本操作,懂普通话和粤语,并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中文和法律专业者优先录用。

8、经济科工作人员: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懂得电脑基本操作,懂普通话和粤语,并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如具有招商引资、引税及经济工作经验和驾驶证者优先录用(待遇面议)。

三、报名时间、地点、所需资料

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12月18日(正常工作时间)

地点:荔湾区东漖街道办事处(广州市芳村浣花路浣南街4号三楼)

联系人:蔡小姐 陈小姐 电话:81510871

所需资料:身份证、毕业证或学历证明、户口簿、失业证、计划生育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

四、招聘考试

考试内容:笔试(含电脑操作)、面试

考试时间:报名时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考试合格后,初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无治安刑事犯罪纪录和体检合格证明。

六、待遇

1、试用期定为一个月;

2、试用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3、工资待遇:按照东漖街编外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相关规定执行。(经济科工作人员待遇面议)

东漖街道办事处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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