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属副处级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定编45人。近两年,单位陆续有人员退休,截止到2013年8月,在编财政全额拨款工作人员减少至37人,缺编8人。为了切实解决单位撤并改革后富余人员的上岗及确保我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正常开展,拟定从中心现在岗自筹人员中竞聘5名编内农技推广人员。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1]10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竞聘岗位、职数及对象范围
从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现有在岗自筹人员中竞聘5名全额财政拨款农技推广工作人员。
二、竞聘职位条件
(一)除上述竞聘岗位对象范围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好的政策理论水平;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勤奋敬业、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
(二)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公安、检察部门正在立案侦查和纪检、监察部门正在立案审查,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均不得报考。
三、竞岗办法
采取考试和考核的方式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综合得分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得分的40%。笔试以实际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要测试科目,兼有公共基础科目的内容。笔试专业科目占笔试综合成绩的70%,公共科目占笔试综合成绩的30%。笔试完成后,由竞岗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结构化面式。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竞岗职数和考试综合成绩(含奖励加分),从高分至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并对竞岗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最后将竞聘上岗人员名单上报市政府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竞岗工作程序
(一)发布竞争上岗公告。发布时间为2013年12月12日。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6日至12月17日。
2、报名地点:儋州市农技中心办公室(儋州市人民大道中307号农技中心办公大楼五楼) 。
报名者还须在报名时提供以下纸质材料:(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各种荣誉证书等有关资料复印件各1份(请携带原件审核);(2)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4张。
(二)报名资格审查。竞岗人员报名后,由儋州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逐个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人员的名单给予公示。公示时间7天。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闭卷)和面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主要考核竞岗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以下条件的给予加分:
①近三年(2010-2012年)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每次加1分。
②近三年(2010-2012年)获得市农业系统或省厅各职能部门表彰的奖励的每次加1分。
③近三年(2010-2012年)获得市政府或省厅级单位表彰的奖励的每次加2分。
④获得省部级表彰奖励的每次加3分。
(五)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核加分,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并组织进行体检。
(六)公示。对竞岗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手续。由儋州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上报竞岗拟聘人员,经市人事部门审核并上报市政府审批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
五、竞岗人员工资待遇
竞岗人员工资待遇按我省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竞争上岗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竞岗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市农技中心主任吴曼峰担任,成员从单位抽员组成具体负责竞岗事宜。
201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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