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广播电视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新闻宣传水平,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播音主持人员3名,全额事业编制。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电视播音主持3名,其中:男性1名,女性2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热爱广播电视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2、相貌端庄,形象气质佳,嗓音条件好,普通话标准;
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日后出生);
5、播音主持专业,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为二级甲等以上。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底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5日
报名地点:县广播电视台
2013年12月20日,凭身份证到人事局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播音主持人员考试分面试、专业测试和笔试三个部分,其中面试成绩占20%,专业测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20%。面试、专业测试评委由7人组成,具体人选由公开招聘领导组临时决定抽调。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出场顺序临时抽签决定。面试、专业测试实行百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五位评委的平均分为该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专业测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并当场公布。
1、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普通话水平、举止仪表、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内容为考生自备作品朗读,每个考生限时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按照面试成绩分职位由高到低按1:4的比例确定专业测试人员,分别取男考生前4名、女考生前8名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2、专业测试
主要测试考生的上镜仪态形象、播音音准音质、语言表达能力和现场把握能力及综合素质等。
每位应试人员限时5分钟,测试内容包括:指定新闻稿件播报(3分钟)、试镜:评论稿件播报(2分钟)。
专业测试满分100分,统一划定合格线为80分,专业测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3、笔试
笔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面试成绩×20%+专业测试成绩×60%+笔试成绩×20%
五、考核、体检
按照总成绩依职位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执行全额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新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期间不得调动。
七、监督
招聘考试各个环节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354--6223005(人事局)
0354--3500314(广播电视台)
二O一三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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