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事局、教育局: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黑人社发〔2013〕38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黑教师〔2013〕193号),按照《2013年度牡丹江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施方案》安排,经研究同意各县(市)区人社局、市教育局师资科申报的2013年度评聘中级教师职务限额计划,并予以备案。现将具体限额计划公布如下:
单位 | 海林市 | 宁安市 | 穆棱市 | 东宁县 | 林口县 | 东安区 | 西安区 | 阳明区 | 开发区 | 市教育局 | 牡丹江大学附属小学 |
限额计划 | 45 | 67 | 72 | 50 | 39 | 5 | 15 | 10 | 4 | 109 | 2 |
请各单位在备案限额计划内组织抓好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将核准的评聘中级教师职务限额计划分配到各校,并进行公示。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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