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中学2013年秋季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教师公告
2013-11-29来源:绵阳人事考试网

绵阳中学属市教育体育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的通知(绵委发[2011]14号)和绵阳市教体局等四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绵教体发[2010]27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绵阳中学公开直接考核招聘1名2014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毕业的心理学专业免费师范生到教师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近三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任职资格及技能、身体等条件;

4.需在招聘单位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6年);

5.招聘对象是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应届免费师范毕业生。

二、招聘方式

采取专业技能考核和综合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招聘。采取量化计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将自荐材料快递至绵阳中学(地点:四川省绵阳中学办公室;邮编:621000;联系电话:13458020123),截止时间12月5日。

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学校将以电话的方式通知。

四、考试考核

采取专业技能考核和综合面试相结合方式,专业技能考核采用末尾淘汰制,以综合面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分数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但总分不得低于70分。

五、报到考试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2013年12月7日下午5点半前

报到地点:绵阳中学办公室

考试时间:2013年12月8日上午8点

考试地点:绵阳中学(剑门路西段26号)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考试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我校将在考试结束当天公布。

我校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我单位确定。如需递补,报市教育体育局、市人社局审批后,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七、公示

对考试考核、体检、综合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我校及绵阳教育体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七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我单位按照政策规定给予办理审批、签订聘用合同、人事代理、上编、核定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九、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我校直接考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接受有关上级部门、社会公众和考生的监督。

2、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由应聘人员承担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咨询电话:0816-2366440、2350972。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四川省教师招聘网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