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玉溪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玉溪市农机技术培训推广站属玉溪市农业局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玉溪市编办〔2009〕94号文件、101号文件、92号文件要求,面向未就业大学毕业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共5人
《玉溪市农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条件 |
玉溪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 农业耕作技术发展室 | 1 | 硕士及其以上 | 作物遗传育种专业,或者相近专业。 |
蔬菜技术发展室 | 1 | 硕士及其以上 | 园艺(蔬菜)专业,或者相近专业。 | |
玉溪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动物疫病防控 | 2 | 本科及其以上 | 动物医学专业。 |
玉溪市农机技术培训推广站 | 农机推广 | 1 | 本科及其以上 | 农业机械,农业工程或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符合专业要求的未就业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热爱“三农”工作,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在校期间成绩优秀,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三)本科学历年龄28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到30周岁,身体健康,未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办法
通过玉溪市人才市场招聘,采取笔试(专业知识)和面试办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组织报名:委托玉溪市人才市场按照公告条件,公开报名。
2、资格审查:由玉溪市农业局及用人单位共同进行。
3、岗位开考条件: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不得低于5:1方能开考。以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4、聘用:取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总分第一进入考察,体检、政审合格后聘用,实行聘用管理。新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委托人才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
六、报名办法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时间:2009年11月5日—11月15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玉溪市人才市场(红塔区明珠路物资大厦)。联系电话:0877 2071327(传真)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计算机等级证书、外语考试等级证书、小一寸同底免冠近照2张。
2、报名时收取相关费用70元。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受到过劳动教养的;
3、在公务员考试中因作弊被取消考试资格的。
七、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八、其他事项:
(一)体检:面试合格人员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考核:由用人单位按计划招聘数等额考核,发现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玉溪市农业局
玉溪市人事局
二○○九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