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杭州市江干区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第5号)
2013-11-27来源:江干教育网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经江干区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评议、审查并经过公示,下列人员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各项要求和条件,分别获得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现公告如下:

请以上人员及没有通过人员于11月28日至11月29日,携带身份证、受理通知书到江干区行政服务中心领取教师资格证等有关材料。

本人不能亲自来的,需书写委托书,由委托人凭书面委托代领。

地址:钱潮路12号(江干区文体中心内)

公交车:9、105路(富春路钱潮路口)106路(钱潮路钱江路口)84路(钱潮路之江路口)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28958056

领证时间:上午8:40——11:40

下午14:00——17:00

杭州市江干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3年11月25日

具体人员名单请参照:http://www.jgedu.net/sites/main/template/detail.aspx?id=256189

更多信息请查看浙江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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