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公布以下申请人员具有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以上取得教师资格人员,于2013年11月26日-2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到长兴县教育局人事科(3)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凭本人身份证领取),证书费一律免收。
长兴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13年11月25日
具体通过人员名单请参照:http://www.zjcxedu.com/zjcxedu/Documents/tzgg/1428DEFAFAB.htm?{475B67B1-84BF-4DC2-A8C5-2A76564C28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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