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变更郴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选聘人员报考条件公告
2013-11-25来源: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经郴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呈报,郴州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郴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选聘人员计划与岗位表中有关内容变更为:

1、郴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教研员1”岗位、“教研员2”岗位,对“具有中学高级职称”不作要求;

2、郴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教研员1”的岗位名称改为“中学历史教研员”;“教研员2”的岗位名称改为“小学数学教研员”,专业要求改为“数学”。

其他要求不变。

特此公告。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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