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请,娄底市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审查,我市吴龙桂等78名同志(详见附件1、2)符合高中(中专)教师资格认定条件,2名同志(详见附件3)不符合高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天(2013年11月20日-24日)。公示期间,对通过对象如有不同意见,欢迎及时举报,是单位反映意见的请出示单位证明,是个人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市教育局为举报人严格保密。联系电话:8313973(市教育局纪检组),8224457(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认定通过人员名单详情请登陆:http://www.ldjyw.gov.cn/Info.aspx?ModelId=1&Id=7647
娄底市教育局
201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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