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2013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2013-11-19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海事局网

根据直属海事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以下简称“广东海事局”)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体检等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各职位按招聘计划一览表中确定的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确定了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报到、资格复审、面试时间

1.面试时间为2013年11月26日至28日,面试报到和资格复审时间为2013年11月25日至27日,各考生应提前查清本人的确切报到、资格复审及面试日期(各职位具体报到、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安排见附件2)。

2.报到和资格复审为面试的前一天,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到和资格复审日期当天下午13:00至16:00间准时报到进行资格复审。如因个人原因,逾时未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补审、补试。

三、报到、资格复审、面试地点及交通

报到、资格复审及面试地点:广州市沿江东路463号广州珠岛宾馆八角楼(具体方位及交通站点见附件3)。

四、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 = 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实际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少于3倍时,面试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合成综合成绩,不得进入体检。

面试结束后,我局将根据上述原则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并按照体检要求组织体检。体检原则上安排在考生本人面试次日进行。

考察人选与职位招录计划按1:1实行等额考察。

六、面试确认

1.决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于2013年11月19日(周二)00:00时至20日(周三)24:00时期间登陆报名网站(http://114.251.226.96/)进行面试确认,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把填写好的《考察联系表》(见附件4)作为附件发送至广东海事局2013年公开招聘专用邮箱(GDMSA_HR@163.com)。(注意:邮件标题和附件名称均按“职位代码”+“姓名”命名,如“280007张三”。)

2.请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3年11月20日(周三)17:00时前将《放弃面试声明书》(见附件5)传真至广东海事局2013年公开招聘专用传真(020-34284555)。

3.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既未进行网上面试确认也未发送《放弃面试声明书》的,视同放弃面试资格。考生情况将被记录在案。

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的,亦按上述方法处理。

七、注意事项

1.考生于本人面试前一天下午报到、验证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提供材料复印件要求用A4白纸复印):

(1)近期免冠1寸白底光面直边彩色照片8张(背面请用圆珠笔注明姓名及报考职位代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2014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开具的应届生身份证明(见附件6)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提供两者之一即可)。同时,所有2014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均需在学信网上进行本人的学籍查询(http://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并下载打印本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报告范本见:http://www.chsi.com.cn/xlcx/yb_bgys_xj.jsp),报到验证时提交1份。

(4)面试时已经毕业的考生,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职位条件未要求学位的无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含2014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应同时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所有已毕业考生均需在学信网上进行本人的学历查询(http://www.chsi.com.cn/xlcx/),并下载打印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册备案表范本见:http://www.chsi.com.cn/xlcx/yb_bgys.jsp),报到验证时提交1份(研究生需提供本科及研究生各段学历的注册备案表各1份)。

(5)除2013年和2014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外,其余考生均需由所在单位(街道)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失(待)业证明》(见附件7,社会在职、失业、待业人员提供)原件1份。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2013年12月10日前提供,逾期不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6)满足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证明材料:如党、团员身份证明材料、英语证书或成绩通知单(专业八级等外语类证书2014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录用报到前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计算机证书、船员适任证书、引航员证书、有效的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2014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可在录用报到前提供)等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面试时提供船员适任证书(引航员证书)确有困难的,可只提供船员适任证书(引航员证书)复印件或者证书编号和签发机关。

(7)报考职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需提供有关劳动合同、社保缴交证明、工作证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考生系留学回国人员的,需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详见: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179/)。

考生所有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2.在读非应届毕业的硕士或博士(指按正常的教学计划,不能在2014年7月前毕业的考生),无论以何种学历报考,一律不予录用。一旦发现此类情况,将立即停止对该考生的后期各项工作,并将考生情况记录在案。

3.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同时,广东海事局将按一定标准承担特困考生本人(提供学校出具的特困生证明)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考生本人(提供民政部门制发的低保证)面试、体检期间食宿、交通和体检费用。

4.面试确认后,考生应保持联系手机或电话畅通。如联系方式再有变动,应及时电话告知广东海事局人事教育处。

5.有关招录的未尽事项将陆续通过中国海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114.251.226.96/)、中国海事局(www.msa.gov.cn)和广东海事局(www.gdmsa.gov.cn)网站进行公告,并通过广东海事局2013年事业单位招聘QQ群及时发布,敬请关注。

6.广东海事局人事教育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84099798、13724149848;

自动传真:020-34284555(无人值守);

电子邮箱:GDMSA_HR@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520号广东海事局人事教育处(510230);

QQ群号(注意,并非QQ号):238585086。

(申请加入QQ群时请以“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作为验证信息)

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事业单位招聘监督电话:010-652937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

2013年11月18日

相关附件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http://114.251.226.96/Portal/Notification/NotificationDetail.aspx?notiId=658

附件下载易贤网温馨提示:

附件2-面试日程安排

附件3-面试地点示意图

附件4-考察联系表

附件5-放弃面试声明书

附件6-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明

附件7-同意报考失业待业证明

《附件2-面试日程安排》《附件3-面试地点示意图》《附件4-考察联系表》《附件5-放弃面试声明书》《附件6-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明》《附件7-同意报考失业待业证明》来源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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