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工会组织建设,经省总工会及县人社局批准,县总工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6名。
二、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工会工作和社会公益性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2.具备较好的写作及语言表达能力及社会综合能力;3.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岁;4.同等条件下,有党群、工会工作经历者或熟悉劳动法律法规者优先聘用。
三、薪酬待遇
根据有关规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资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50%。人员一经聘用,由县总工会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海南省总工会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3年11月18日—22日,逾期不予受理。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
陵水黎族自治县总工会办公室(第二行政办公区质监大楼四楼)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必须系陵水县本地户籍,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薄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片2张,下载附件(考试报名表)并填写完整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2.无身份证或不按规定出具身份证明等证件的,谢绝报名。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在省总工会指导及县人社局配合下,由县总工会自行组织,采取公开招考方式聘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照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试用、正式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基本素质。根据招聘岗位职数,按照1:2的比例择优聘用。
(二)体检等有关事项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的排名确定拟聘用人选,由县总工会组织体检,考察、体检等不符合招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核和体检;报考人员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省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根据成绩排名、资格审查情况和体检结果,由县总工会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陵水县政府网向社会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依法办理录用手续。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资格条件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
(二)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遗失身份证或身份证正在办理当中尚未领取者,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的证明或凭领取身份证的回执(需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参加报名及考试。
(四)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五)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成绩查询等详细事项请登陆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
咨询电话:83322363
特此公告。
陵水黎族自治县总工会
201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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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陵水县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考试报名表.doc》来源于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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