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云南迪庆州公务员考试录用招考公告
2007-06-14来源:迪庆州人事局

    为满足迪庆州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事厅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和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现将迪庆州各级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07年全州各级党政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132名。具体为:迪庆州州级机关计划录用公务员87名,其中计划录用人民警察84名;香格里拉县计划录用公务员4名;德钦县计划录用公务员25名;维西县计划录用公务员16名。

本次招考的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迪庆州2007年公务员考试录用计划》,该《计划》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省委组织部网站(www.ccp.org.cn)

省人事厅网站  (www.ynrs.gov.cn)

云南人才网    (www.ynhr.com)

云南考试网    (www.ynrsks.cn)

迪庆政府网    (www.yndq.gov.cn)

二、招考对象

    本次考试为针对岗位的选拔考试,招考对象为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学历的未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中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及其他符合招考条件人员。

三、报名与报考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进行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网络报名的时间定为2007年6月16日至25日。

(三)报名网站

网络报名网站为:www.ynrsksw.cn、www.ynrsksw.com或www.ynrsksw.net三个网站中任意一个。报考人员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选择符合报考的单位及其岗位,在报名时间内登陆网址,提交个人信息,进行报名。

(四)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至1989年1月1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除2007年应届毕业生外,其他报考人员需持有毕业证方可报考);

7、结合我州实际和各县要求,报考州级单位招考职位的,要求具有迪庆户籍;报考香格里拉县学历要求为大专或中专、高中职位的需具有本县户籍,且父母一方必须在本县工作或务农;报考德钦县或维西县学历要求为大专或中专、高中职位的,需具有本县户籍。各县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职位,具有迪庆户籍的考生均可报考;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被确定为2007年全国范围内公务员招考的拟录用人员、在职公务员、在读的非2007年应届毕业的高校学生、现役军人,不得参加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在2005至2007年内任何公务员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或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录用前,凡是被其他机关确定为公务员拟录用人员或被事业单位招聘为工作人员(包括试用期)或被国有企业招录为正式职工(包括试用期),一经查实,都将取消其招考录用资格。如果在笔试后发现,其资格条件由下一名顺延递补。

(五)报名中考生应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一旦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确认(无论是否缴费),考生的报名信息不能修改。即:已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无论是否缴费),网络报名系统将禁止报考人员报考其它岗位;若报考人员已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审查(无论是否缴费),仍到现场报名并通过审核的,在现场报名与网络报名数据合并时,系统将自动删除现场报名的数据,由此带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网络报名的资格审查在网络报名开始后1天进行,系统会提示考生是否审查通过并提醒考生缴费。网络显示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次日登陆云南考试网(www.ynrsks.cn)在线查询缴费结果,成功缴费的考生不得进行再次报名,后报数据被视为无效,由此引发的经济后果由考生自负。网络报名的所有数据将在6月29日在报名网站公示,此时考生可再次校对报名相关信息。

3、考生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一张(半寸)。照片清晰度要好,上传相片有效部分必须占方框三分之二以上。

4、各单位招考计划中“毕业年限或参加工作年限”指的是从2007年1月1日起算的年数,在此之前毕业的,每1年度计算1年(如2006年毕业的,算1年;2005年毕业的,算2年;以此类推)。该栏填“0”则专指招收2007年的应届毕业生。

5、“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指:按照普通计划招生,并通过全日制学习的高(中)等院校学生。即通过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开具《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的学生。

6、部分招考职位要求具备一定年限的工作经历,在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工作及农村、城市社区工作、曾在部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经历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本科毕业后就业一段时间又考上普通招生计划的研究生继续深造,并于2007年毕业的人员,既可视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也承认其工作经历(类似人员以此类推)。

7、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与用人单位确立用人关系的报考人员须取得单位同意;属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人员,须在2007年7月4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才可报考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

8、部分招考职位要求英语四、六级合格,按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的有关精神,总成绩426分及以上在本次公务员招考时算为合格。

9、为使网络报名的资格审查更具操作性,在2006年试行了公务员招考专业目录的基础上,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发布了云南省公务员招考专业指导目录,以匹配高校设置的专业与公务员岗位需求的专业。具体专业目录可至省人事厅网站下载(www.ynrs.gov.cn)。我州招考计划中的岗位(特殊专业除外)均与该目录中的专业分类对应,因此考生报名时务必认真对照专业目录寻找对口专业进行报名。

10、本次考试为方便考生,当考生进行网络报名时,可以在公布的云南省内考试地点里自由选择考试地点。

11、网络报名人员须进行网上缴费,具体缴费程序请注意云南考试网的相关细则。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费用。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减免考试费用人员需由本人或委托人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证明。(报考我州岗位的减免费用人员,于7月2日至3日到迪庆州人事局提交证明。)

12、考试报名人数与招考计划录用数之比原则上须达到3∶1及以上方能开考,但职位要求本科学历的岗位达不到3∶1比例的可以开考。同一职位招录计划人数在1人以上,报考人数超过招录计划数但达不到3∶1的,按照3∶1的比例重新确定招考计划录用数后方能开考。不足报名比例岗位也可由州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商用人单位及考生本人调剂报名。

13、根据相关规定,公安部门招录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为公安系统特有专业的考生,不受3∶1比例的限制,可以开考。由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州公安局于考试结束后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安部门招录人民警察录用女生比例不超过实际录用数的15%。

14、报名结束2周内,不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在前述网站公布,因该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报考人员可至州人事局凭发票退还报名费。因考生原因届时不能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

15、7月12日在前述网站公布报名数据,7月12日至18日为考生提交报名资料校正的时间,可以校正的项目为明显有误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不得修改为其他人员;网络报名人员不得修改报考岗位。报名资料需要修改的报考人员,于7月18日前将修改申请提交州人事局,超过规定时间提交修改申请的,一律不予受理。7月23日公布经修订后的报名信息,此信息为最终报名信息,不再修改。

16、准考证全部由考生从网络下载打印,下载时间为:8月中旬至开考前。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当地公务员考试机构联系解决。确实无法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在8月23日、24日凭有效身份证件(考生需提供报名序号)到全省州(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领取准考证。

17、考生如果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操作的,可以在报名期间到州县人事部门请求协助,州县人事部门在报名期间有专人负责值班。值班电话:

0887—8224604(迪庆州人事局)

0887—8225947(香格里拉县人事局)

0887—8412262(德钦县人事局)

0887—8626505(维西县人事局)

网络报名期间考生也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映报名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E-MAIL地址:dqrsjgwykl@163.com(该邮箱仅在网络报名期间开放)

报名咨询电话:0887—8225580(迪庆州委组织部干部科)

0887—8224604(迪庆州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

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

本次笔试考《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两门科目,这两门科目的考试范围以《云南省2007年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申论》满分100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满分200分,总计300分。录用公安人民警察(不含安全、司法、森林公安)的岗位,还需加试《公安基础知识》。

公务员招考按规定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训机构进行公务员考前培训。

(二)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全省统一为2007年8月25日、26日。笔试地点及具体科目的考试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按岗位分类的排名名单(含加分)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根据各地上报的岗位代码排定后,在笔试结束一个月内下发各州市,同时在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的网站公布。届时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迪庆政府网公告笔试成绩。

(四)笔试有关加分政策

1、根据“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有关要求,对于从2003年开始服务的“全国计划的西部志愿者”,凡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按云青联〔2004〕8号文件规定,同时予以笔试成绩加5分的优惠;按云教学〔2005〕14号、云青联〔2006〕25号文件规定,凡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并获金、银、铜奖的人员,在报考云南省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总分分别加4分、3分、2分。

2、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予以笔试成绩加5分的优惠;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予以笔试成绩加3分的优惠。

上述人员若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请于7月4日前到州人事局提交“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或有关部门认定并颁发的《因公牺牲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因公牺牲人员的关系)等材料。

同时符合上述几种加分条件的,按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五、面试

根据公务员面试与笔试不同的测评要求,为维护面试工作的权威性,笔试成绩不与面试成绩加权合成,只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条件。面试程序如下:

(一)确定面试人员

1、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结束后,由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确定辖区内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2、确定面试人员。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录用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笔试成绩为进入该职位面试最后一名,且成绩并列时,共同参加面试,不受2∶1的比例限制。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数与录用计划数不足2∶1的岗位,按以下办法处理:

(1)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可进行等额面试;

(2)公安系统招录公安院校特有专业毕业生的岗位可以进行等额面试;

(3)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导致该岗位面试人员数与计划录用数不足2∶1的,则从最低控制线以上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面试(自行放弃面试人员需向同级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提交书面说明);进入面试的人员若出现临时缺考导致该岗位面试人员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不足2∶1的,经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进行等额面试。

3、我州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高于此分数且面试排名在拟录用名额范围内的人员,可进入后续的体检、考核阶段。

4、根据我州实际,今年我州不设立储备人员库。

考试结束后1个月,考生可到迪庆政府网查询是否进入面试

(二)报考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为面试前1至2周,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对比,再次审查确认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届时若有资料不符的人员或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取消该人员面试资格,并按照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在面试前2天复审资格,递补人员将在迪庆政府网进行公示,只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若资料仍旧不符则取消该岗位或等额进行面试;没有递补人员的岗位可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等额进行面试。

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户口证明(原件)、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或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等报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料。

(三)面试组织

由州级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负责面试的组织。我州进行统一时间及地点的面试,面试时必须进行考官抽考场、考生抽顺序的“双抽签”,为保证公平,考生不能透露自己及父母的姓名(面试工作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报考维西县乡镇武装干事的考生,还需进行军事技能素质考核,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由迪庆军分区政治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分×50%+军事分×50%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和考核人选的确定。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与计划招考数进行等额体检和考核,如出现面试成绩相等的情况,加试面试,再确定体检、考核人员。

(二)体检。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民警察按《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及云南省公安厅下发的相应规定进行体检。体检时,体检医生与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根据我省实际,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基础上,我省报考公安民警职位的身体条件放宽为:身高,男性不低于1.66米,女性不低于1.58米;裸眼视力,本科生为4.6(0.4)以上、大专和中专、高中生为4.8(0.6)以上。相关体检标准考生可在上述网站查询。

(三)考核。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或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形等,并对考核对象的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复审。

报考人民警察岗位的考生还需进行体能素质测试,由招录公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考生若考核、体能素质测评、体检不合格,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顺延递补。参加首轮面试的考生均已递补完毕,仍出现职位空缺,则从报考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再组织一次面试。若仍出现上述情况不再组织面试。

七、公示和录用

(一)公示。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全州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迪庆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专业(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录用。全州录用手续于2007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毕。

八、纪律

(一)考生需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一律取消其考录资格。

(二)具有审查报考资格条件的单位须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的报名信息,审核过程中既不能随意增设条件,也不能随意放宽条件,审核单位要对审核结果负责。

上级部门有权对符合报名条件但被单位拒报的考生直接进行复审通过,或取消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的报考资格。

(三)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陆上述公布的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四)对违反考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其中,对于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将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特别对于替考行为,若替考者与被替考者有工作单位的,我们还将建议其工作单位对替考者与被替考者均处以开除的处分;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还将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五)对违反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考录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的处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对无故不录用考生的单位或部门,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将做出宣布无效或责令其按规定程序重新办理等处理决定,并将通报全省且取消该单位或部门三年内招考机关工作人员和公务员的资格。

(七)整个考录工作期间,在组织、人事或用人单位发出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的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

九、本公告由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负责解释。其他情况请在云南培训认证网(http://www.ynpxrz.com)查看

附: 《迪庆州2007年公务员考试录用计划》,下载打开。

中共迪庆州委组织部 迪庆州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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