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社厅等五家单位《关于做好2013年大学生村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3〕36号)要求,为确保招募工作顺利完成,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募计划
衡水市2013年“大学生村医”计划招募人数为38名,具体岗位信息见《衡水市2013年“大学生村医”计划岗位需求汇总表》(附件2)。
二、招募对象
201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表现突出、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大学生村医。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1年,服务期满后自谋职业,不再继续服务。
四、报名办法及要求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2日至15日。
(二) 报名地点: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0室(衡水市红旗南大街1588号)。
(三)报名时需提交证件:身份证、毕业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填写好的《河北省2013年“大学生村医”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式两份等材料。服务去向按照《衡水市2013年“大学生村医”计划岗位需求汇总表》(附件2)所列岗位代码自愿选择填写。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予受理报名。资格审查无误的,现场核发准考证。
五、招募办法
(一)考试时间:初定于11月16日上午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安排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医学知识。
(三)招募加分:为贯彻“属地优先、服务期满考核优秀优先、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资格优先”的原则。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按照三优先的原则进行加分,具体办法如下:
1、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资格的加5分(以卫生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件为准)。
2、服务期满考核优秀的加5分。
3、服务地为户籍所在地的加5分。
根据笔试成绩和加分情况排名,按招募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招募人选,并在“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大学生村医与县大学生村医计划管理办公室签定《河北省大学生村医志愿者服务协议书》后,于2013年11月30日前上岗服务。
六、其他事项
(一)某岗位出现空缺的,从报名考生中择优递补。
(二)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募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募条件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
(三)联系电话:0318-2105566
本方案由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11日
附件:
1、关于做好2013年大学生村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发〔2013〕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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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13年“大学生村医”计划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最近更新201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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