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为基层公安机关招录培养干警体能测试工作实施方案》,现就2013年基层公安机关招录培养干警证件审核及体能测试(以下简称“体能测试”)事宜公告如下:
一、测试对象
体能测试对象为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的体能测试人员。
二、测试时间、地点及安排
体能测试时间:2013年11月19日至21日。其中石家庄、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唐山、衡水市的考生为19日至20日;廊坊、保定、沧州、邢台、邯郸市的考生为20日至21日。验证时间为每天早7:30至11:30;下午1:30至5:30。
体能测试地点:石家庄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石家庄市新华区警安路36号,从火车站乘17路、111路公共汽车西行至石家庄市警察培训学校站下车即到)
考生须根据报考职位按时间安排自行到体能测试地点参加测试。
三、体能测试组织工作
1、体能测试工作由河北省公安厅具体组织实施。
2、体能测试合格名单通过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对外公布。
四、证件审核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体能测试须先进行身份确认和证件审核。
2、考生须携带按照职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立功材料;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要与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在外省、市、区服务的河北省户籍或生源的考生,须提供所在省主管部门的证明等资料。未就业的毕业生还须提供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或人才市场出具的未就业证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体能测试,并现场填写《河北省公安机关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个人情况审查表》。报名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体能测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3、以上证件、材料除原件外还需准备复印件。
4、携带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5张。
五、体能测试标准、内容及注意事项
1、考生证件审核合格后,到体能测试检录处填写《2013年为基层公安机关招录培养干警体能测试表》(以下简称“体能测试表”)中的个人信息(登记表的前七行),并粘贴照片;认真阅读《体能测试协议书》,确认签字后方可参加体能测试;身体有缺陷或有突发性病史的考生不得签署,否则后果自负。
2、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依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3、男性考生体能测试项目包括:纵跳摸高、10m×4往返跑、1000m跑;女性考生体能测试项目包括:纵跳摸高、10m×4往返跑、800m跑。
4、考生参加体能测试须着运动装,穿运动鞋。
5、体能测试期间,考生要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经许可,不得擅自离组,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6、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试过程中如发现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反招录政策和规定行为的,可向河北省公安厅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检查组反映或举报,举报电话:(0311-89263055)
201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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