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招聘启事
2013-11-14来源:江汉大学就业网

一、学校简介

吉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重点综合性大学,学科门类齐全,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军事学、艺术学等全部13大学科门类;拥有本科专业12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311个,博士学位授权点24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7个。学校师资力量雄厚,荟萃了一大批学识渊博、治学严谨的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拥有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20人(双聘11人)。 

吉林大学珠海校区是吉林大学在珠江三角洲设立的战略窗口。2002年1月13日吉林大学与珠海市人民政府签订《珠海市人民政府吉林大学合作建设吉林大学珠海校区协议书》。吉林大学珠海校区占地5,000亩,现有吉林大学研究生院珠海分院、吉林大学南方研究院、无机合成与制备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珠海分实验室、国家地球物理探测仪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珠海分中心、符号计算与知识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珠海分实验室、吉林大学海洋油气资源研究中心、中国人口老龄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南方基地、吉林大学粤港澳台区域合作与发展研究中心和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等9个教学、科研和管理机构。已经形成从学士、硕士到博士培养的完整高等教育教学体系、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于一体的完整高等学校功能体系。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经教育部2004年5月18日批准成立,现由吉林大学与珠海市华政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在吉林大学珠海校区合作建设的独立学院。学院现设14个系,2个教学中心,1个教学部,现有41个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26000余名。

师资队伍

本校专任教师中,有31%具有副教授以上高级学术职称;70%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本院十分重视人才引进和青年教师培养,人事处常年开展专任教师招聘工作,为新教师提供住宿、交通补贴和其他必要的工作条件。每年投入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经费300万元。

我院师资队伍建设体现了学院的办学定位,教授基础课要选择“学科型”教师,专业课要选择“双师型”教师,实习课要实行“双导师”制。学院有效地利用了吉林大学的丰富教育资源,聘用了一批退休返聘的兼职教师,他们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对青年教师起到了很好的“传、帮、带”作用。多方面培养青年教师,通过把青年教师派到企业去挂职锻炼,把企业技术人员、高级管理人员请到学院来承担教学任务,使青年教师深入了解、熟悉企业实际需要。

  学院先后制定了《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关于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有关规定》、《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关于教师在职进修的有关规定》、《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百人工程”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等政策性文件,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到目前为止,已有6批骨干教师148名列入“百人工程”培养计划,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38人,多名教师到实际部门挂职锻炼。学院还为了扩大教师视野,了解国外、境外教育现状,每年都派教师出国(境)考察和访问,仅去年一年就有13批22人次成行,到达美国、英国、瑞典、泰国、韩国、香港、澳门成功访问。与此同时,我们还针对实际需要,聘请了一些外籍专家来校任教,仅去年一年就新聘、续聘、转聘外籍教师17名,分别来自美国、英国、瑞典、韩国、日本。

  学院还经常开展观摩教学,组成学科群选报课题,形成教学梯队,组织了青年教师教学大赛,形成了相互学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学院正在建设一支满足规模需要、知识结构合理、学历层次较高、职称配备科学、年龄梯次有序、教学经验丰富、研发能力较强、德才兼备的稳定的教师队伍。学院将以“985工程”大学专任教师编制和各项的优惠条件引进和稳定学科带头人和专业骨干教师,确保学院事业可持续发展。

二、招聘信息

招聘岗位见附件

招聘具体要求:

(一)基本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身心健康。

(二)学历要求:引进教师原则上应选聘从国家重点院校或国家“211工程”院校毕业后读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同时初始学历应为普通高等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应和第一学历的专业相同或相近。聘用其他系列人员原则上应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教学科研能力:具备较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深厚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以及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教学组织能力。

(四)有高校教学经验、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和国家重点大学毕业或海外留学背景者优先考虑。

薪酬待遇:

(一)全校教职工采用合同制,薪酬待遇按学院薪酬标准执行,教授年收入13-18万元,副教授年收入10-12万元,博士年收入10万,讲师年收入8-10万元,硕士年收入7万。

(二)学院实行绩效工资管理,在完成基本工作量的基础上如果有超课时,超课时部分单独计算薪酬。

(三)按国家相关规定提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四)学院提供校区内公寓,公寓配有家具、电视、空调、洗衣机、电热水器等。

(五)在学院工作满一定年限,符合相关规定,可申请“百人工程”项目,享受三年共5.4万元教学科研经费。

(六)对符合条件的学科带头人,可申请“985工程”大学专任教师编制。

三、联系方式

单位:吉林大学珠海学院人事处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草堂邮编:519041

网址:www.jluzh.com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756-7629021

Email:253326333@qq.com,QQ:253326333

2013年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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