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高职学院。现设工学院、商学院、护理学院、医学技术学院、公共课部和继续教育学院等五院一部,开设了机电一体化技术、物流管理、护理、康复治疗技术等20个专业。在校学生13000人,来自全国25个省市、15个民族。因学院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湘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2013年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此次公开考试录聘用教师共10人。具体情况见招聘计划与职位表,也可查询学院网站(www.xtzy.com)发布的招考公告。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专业技能;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对象:往届毕业生和2014届毕业生。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5日——2013年12月10日
(2)报名方式:分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
①现场报名的当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毕业生需带好就业推荐表)和一份详细的应聘材料。
②网络报名的要对自己填写的内容负责,所携带的材料和现场报名的要相同,其资格审查在领取准考证时进行。
③现场报名地点:湘潭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图书馆八楼)。
④网络报名邮箱:1363696454@qq.com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12月18日
地点:湘潭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师资科(图书馆八楼)
五、招聘方法和程序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程序: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试教、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六、考试事宜
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构成:笔试占40%,试教占40%,面试占20%。
笔试笔试按岗位数与报名人数1:3开考,特殊情况达不到1:3,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笔试内容:测试对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占70%及相关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共占30%)
笔试时间:2013年12月19日
笔试地点:湘潭职业技术学院
(2)试教、面试
按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试教、面试人选。(若遇特殊情况,达不到此比例,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试教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和课堂掌控能力。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
试教、面试时间:2013年12月20日
(3)体检
①按应聘同一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实施。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同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每个职位递补不超过两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经本人申请,招聘单位同意,报市人社部门批准,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
②笔试、试教、面试均只有一人参加的岗位,其综合成绩必须达到所有岗位拟聘人员平均分数线以上,否则,不参加体检。
(4)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考核对象。
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实施,如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考核出现空缺的,按照招聘单位的意见,可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和考核;也可不递补,核减招聘人数。
(5)公示
考核合格者,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录聘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拟聘人员名单在湘潭人事考试网和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6)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往届毕业生2014年1月开始办理相关聘用手续,2014年毕业生7月底前凭毕业证开始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招考工作查询电话:
湘潭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0731-58519015
湘潭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1-58265573
湘潭市人力资源考试院:0731-58568994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湘潭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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