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深圳市宝安区委(政府)办公室关于招聘雇员的公告
2013-11-12来源:安区委政府网

因工作需要,我办决定公开招聘普通辅助管理雇员1名。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性别不限,宝安户籍(不含光明、龙华新区),2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8日<含>后出生),最低学历:大专,专业不限,取得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有两年以上政府机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发送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在网站自行下载《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雇员报名表》,录入相关信息,于2013年11月9日下午6时前,发邮件至指定邮箱。经审核后组织考核择优录用。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29996022;

电子邮箱:baqwb@baoan.gov.cn。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准备以下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于面试当天提交。

报名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证明符合岗位条件的其他材料。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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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附件: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雇员报名表

《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雇员报名表》来源于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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