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8—30日。
二、报名地点:南宁市招生考试院一楼报名大厅(1、2号)。
三、报名应交验材料:
1、南宁市辖区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 (应届生出具学校的毕业证明)或学力证明材料;
3、政治思想品德鉴定由考生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填写并盖章;
4、有关加分、降分照顾证明材料。
5、属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来报名普通高考的考生,需按《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的实施细则》(桂招考委【2013】32号)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考生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gxeea.cn”的“普通高考”栏目查看“细则”,对照自己的情况按相应的要求提交材料。
四、交纳报名考试费:
考试报名费30元/人,一般科目考试费20元/科,综合科目考试费40元/科,合计130元/人。如加考科目按有关规定另行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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