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下半年泉州市石狮市自考毕业生手续办理时间通知
2013-11-07来源:石狮市教育局网

一、毕业办理时间:11月19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毕业办理地点:石狮市教育局2号办公楼203室(招生考试中心)

地址:嘉禄路568号。

三:考生毕业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自考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以下证件之一:身份证、户口本、护照、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课程合格证或其他成绩证明材料(经审批的免考申请表、转考凭证等)。

3.《毕业生申请表》和《毕业生鉴定表》。其中,《毕业生申请表》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数字服务大大厅→自学考试”下载,《毕业生鉴定表》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自学考试→综合信息→资料下载→表格下载”下载,并按表格说明填写相关内容。

4.本科毕业生还应提供专科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专科学历证不是我省自考的还应提供从中国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含二维码“学历查询报告”或由其网站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四、收费标准:50元∕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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