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仲裁员管理的有关规定,下列人员通过考核合格,并经灌云县仲裁委员会研究同意,拟聘为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特向社会公布仲裁员人员名单,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委仲裁员仲裁办案工作的监督:
http://www.gyldbz.gov.cn/html/201311/LJDN2013110708560610937.html
灌云县仲裁员办案监督电话:0518—88161922
灌云县仲裁委员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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