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漳州市遴选公务员到市纪委监察局及市直派驻机构工作的通知
2013-11-06来源: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

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市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进一步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公务员队伍中,公开遴选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安排到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及市直派驻机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职位与人数

此次遴选到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及其派驻机构工作的公务员共4名,其中:

01职位: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科员2名;

02职位:市纪委、监察局机关科级及以下人员2名(根据遴选干部职级情况安排同职级职务,任职试用期内人员只认定试用期前的职级,认定时间截至2013年11月30日)。

二、遴选条件

(一)参加01职位遴选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下同),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身体和心理健康。

2、党政群机关在编在岗的科员,且具有从事文字综合(含新闻报道、理论研究)或纪检监察工作两年(计算时间截至2013年11月30日,含试用期)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3、思想政治素质高,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基础和公文写作经验;勤奋敬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群众公认,工作业绩突出。

4、任职定级后,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没有受过效能告诫、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二)参加02职位遴选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科员年龄30周岁及以下、科级干部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身体和心理健康。

2、党政群机关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干部,且具有从事文字综合(含新闻报道、理论研究)或纪检监察工作两年(计算时间截至2013年11月30日,含试用期)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3、思想政治素质高,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基础和公文写作经验;勤奋敬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群众公认,工作业绩突出。

4、任职定级后,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没有受过效能告诫、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三、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采取组织推荐和考试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具体程序为:

(一)推荐报名

请各县(市、区)纪委和市直相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严格审查把关的基础上,负责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年轻干部参加遴选。

推荐时需出具以下材料:《报名表》(详见附件),报名者党员、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文字写作材料,报名者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上)。

上述推荐材料,请于2013年11月20日前邮寄或送交市纪委干部管理室。

(二)资格审查

市纪委干部管理室负责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告知各推荐单位和被推荐对象。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与职位遴选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相应减少该职位招考人数。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试被推荐对象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等。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

根据每个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遴选计划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数与拟遴选人数比例为1:1或小于1:1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否则,取消其遴选资格。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7O%和30%的比例合成。

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安排。

(四)组织考察和体检

按照每个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考察和体检对象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为2:1。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确定遴选人选

市纪委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结合有关岗位需求,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

(六)公示

拟遴选人选在人选所在单位和市纪委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用相关手续。

本方案由中共漳州市纪委干部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032440 联系人:周顺杰

中共漳州市纪委

漳州市监察局

2013年11月6日

附件下载易贤网温馨提示:

附件:中共漳州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中共漳州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doc》来源于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最近更新201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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