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实验高中属市教育体育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的通知(绵委发〔2011〕14号)和绵阳市教体局等四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绵教体发〔2010〕27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绵阳实验高中公开招聘2014年免费师范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研究生8名到教师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近三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任职资格及技能、身体等条件;
4.需在招聘单位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7年);
5.招聘对象一是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应届免费师范毕业生,二是硕士应届毕业生,但本科或硕士应有师范大学就读经历(英语例外)。
二、招聘方式
采取专业技能考核和综合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招聘。采取量化计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方式一:11月3日—11月6日在绵阳实验高中办公室现场接受材料和资格初审。
方式二:将自荐材料快递至绵阳实验高中(地点:四绵阳实验高中办公室;邮编:621000;联系电话:0816-2390284),截止时间11月6日(以收到时间为准)。
资格初审合格的学校将以电话和绵阳实验高中网站公示两种方式通知。
四、考试考核
采取专业技能考核和综合面试相结合方式,专业技能考核采用末尾淘汰制,以综合面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分数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但总分不得低于70分。
五、报到考试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2013年11月9日下午5点半前
报到地点:绵阳实验高中办公室
考试时间:2013年11月10日上午8点
考试地点:绵阳实验高中(石塘路62号)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考试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将在考试结束当天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我校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我单位确定。如需递补,报市教育体育局、市人社局审批后,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七、公示
对考试考核、体检、综合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我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限七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我单位按照政策规定给予办理审批、签订聘用合同、人事代理、上编、核定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九、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我校直接考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接受有关上级部门、社会公众和考生的监督。
2.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由应聘人员承担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咨询电话:0816-2390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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