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耒阳市2013年中小学骨干教师评审方案
2013-11-04来源:耒阳市教育网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发现并培养一大批优秀的中青年教师,构建全市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民办学校)名优教师梯队,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和终身学习,为建设教育强市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同时,推荐优秀教师参加衡阳市级骨干教师评选。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骨干教师评选考核认定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全市骨干教师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欧阳华耕

副组长:曹寿昌 蔡德金 龙海飞 张仁芳 罗宝泉

成员:游小华 伍 涛 刘小红 廖 斌 李 霖

谷呈祥 周旭光 雷 炜 严春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游小华

成 员:曹 青 胡国鹏 李 子

三、基本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骨干教师评选要有代表性和示范性,要把真正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教学效果好、群众评价优、示范作用强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遴选出来,以此引导全市广大教师自觉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自觉遵循教育规律,推行素质教育,推进课程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

(二)公平性原则。骨干教师评选工作要体现科学精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程序要严谨周密,过程要高效合理,结果要客观公正。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三)均衡性原则。骨干教师评选要促进区域、城乡教育相对均衡发展。

四、参评对象和推荐分配

根据《关于印发〈衡阳市“名师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衡教通[2013]16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市拟评选市级骨干教师180人,开评小学语文、数学,初中语文、数学、外语五个学科(三年内逐步评审中小学全部学科)。参评对象为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的在职在岗教师。

具体名额分配如下:(详见附件)

五、评选条件

(一)政治思想条件

申报人员应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全面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关心集体,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教育教学、教研、辅导示范等工作。

(二)学历、资历条件

1、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专科学历、中学教师任教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

2、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

3、教龄5年以上,具有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

4、具备相应等级的教师资格证。

(三)业绩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共10分)

(1)评为县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其他相当级别的综合荣誉称号者(或近五年考核三次优岗以上奖励,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省级单项奖),计8-10分;

(2)获乡(镇)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近五年考核两次优岗以上奖励,计5-7分;

(3)在学校(单位)服从安排,满工作量,所带所教班级进步明显,所担负的工作完成较好者,计3-4分;

所有参评者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凡有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扣5分;情节严重者,一票否决。近三年来有从事有偿家教家养行为者扣3分。

2、教育能力及实绩(共10分)

(1)任班主任工作,获县以上优秀班主任称号,或所带班级被评为县以上优秀班集体记8-10分;

(2)任班主任工作,所带班级评为乡镇级或校级优秀班集体;或因班级管理能力强而出任后进班班主任且转化成效显著者;或任科任教师,所辅导的学生参加县以上集体项目比赛获二等以上奖励者,记5-7分;

(3)担任班主任工作,教书育人取得一定成绩者;或科任教师所辅导的学生参加县以上集体项目比赛获三等以上奖励者;记2-4分;

(4)任现职以来从未担任过班主任,教书育人实绩材料体现不充分者,记1-2分。

3、教学能力及实绩(共30分)

(1)坚持常规教学,能按规定课时完成教学任务,能吸收新的教育教学理念,运用新的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小学、初中、高中教师能胜任相应学段各年级本学科教学工作,历年教学考核合格以上,无教学事故。

(2)任现职以来,每届所教学科会考合格率不低于所在片(校)同类学校的平均水平,或期末考试成绩不低于所在片(校)平均水平,或辅导学生参加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学科竞赛,取得较好成绩。

①本人在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的大型赛课活动中获县级一等奖以上且教学成绩突出者;或近三年来,所任教的科目初中毕业会考成绩、小学学科学力调研或抽考成绩在本市同类学校中人均分和合格率排名在前五名者,记26-30分;

②能胜任学科教学,有自己特色,教学效果好,能够较好完成各项教学任务,特别是任教后进班,所教学生人均分、合格率、直升率、优秀率有较大提高者,记20-25分;

③能完成本学科教学,能领会课程标准,并按要求制定教学计划,较好地完成教学任务者,记16-19分;

④按课程标准完成教学任务有一定的困难,教学效果较差者,记10-15分。

注:①辅导学生在学科竞赛中获奖必须有指导奖证书;

②所有的教学成绩必须有学校教导处出具的原始证明复印件,没有的不作计分依据;

③凡任现职以来从未教过毕业班的,在相应的得分中减去5分。

4、教研能力及实绩(共25分)

(1)在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教育科研成果评奖中获县二等奖、市三等奖以上的课题主要参与者(除领导外排名在前三位),或在省及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教学、管理、教育论文,或所撰写的论文获省级教育学会、学科教学专业委员会、管理委员会或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研究会一等奖者,记20-25分;

(2)在科研课题评奖中获县三等奖;或所撰写的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市一等奖、省三等奖以上者,记17-20分;

(3)校本教研课题的主要参与者(有研究方案和实施计划),或所写论文获县二等奖、市三等奖以上者,或在市级以上论文交流会上交流者,记13-16分;

(4)只有其他级别的论文(包括在学校交流的论文)者、或40岁以下无市级二等奖以上、35岁以下无省二等奖以上论文者,只能记8-12分。

注: 只有一项成果或只有一篇论文的参评者只能记该档最低分,在本档次中每加一项或一篇加1分,如有下一档次的,每两项或两篇加1分,可以累加至本项目的最高分(24分)。

5、辅导示范能力及实绩(共10分)

(1)市级以上科研课题主持人(牵头人)或近三年来担任市级以上示范观摩课、教师培训班的执教者,记9-10分;

(2)担任学校的教研组长,积极组织教研活动(必须有完整的教研活动纪录);或本人通过上县级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对青年教师进行辅导者;或指导的教师在市级以上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的竞赛中获奖(必须有指导老师证书)记7-8分;

(3)近三年来每年都上一次校内公开课者(须有学校出具的专项证明),记5-6分。

(4)辅导教师实绩在材料上体现不充分者,计1-3分。

注:①上各级示范课、研讨课、公开课须有详细的时间、地点和参与人员记载或评课记录。

②指导教师必须有证书或学校开具的证明。

6、专业基础知识(共10分)

对所教学科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保持开放的心态,随时准备接受好的、新的教育观念,更新自己的教育理念和专业技能。普通话、计算机等级水平及继续教育培训学分达到规定要求。

(1)具有所教学科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记10分;

(2)具有所教学科本科学历,记8分;

(3)具有所教学科专科学历,记6分;

(4)普通话未达标者,差一级扣1分,差两级扣2分。

(5)2011年、2012年继续教育学分每年未达30学分者扣2分,30-71学分(含71学分)者扣1分。

备注:凡教非所学但取得本学科专业培训合格证者,在相应级别上扣2分,未取得本学科专业培训合格证者扣4分;虽有合格学历,但专业基础知识较差,在备课及其他材料上出现知识性错误者,在相应级别上扣2分。

7、教案(共5分)

(1)传统教案或电子教案(本人参加讨论的集体备课教案)内容注重师生沟通策略,教学目的明确,条理清楚,重点突出,突破了难点,教学过程设计科学,并具有个人教学特色,教学后记对改进教学有指导意义,并能起示范作用,记4-5分;

(2)比较注重师生沟通策略,教学目的明确,条理清楚,重点、难点分析准确,记3分;

(3)教学内容齐全,但不太注重与学生的沟通,或教案全部为幻灯片者,记2分。

备注:所有的教案必须是当时的原始教案,集体备课的教案应有全体教师的签名。凡网上下载的教案和其他抄袭的教案一律作造假处理,一票否决。

①集体备课教案、电子教案无执教者本人的旁批、旁注和课后记,视作不合格教案,记0分。

②语文教师缺作文教案扣3分;少作文教案扣1-2分。

③如果上交的教案中含纯纸质灯片型备课,要求该备课同时有教学重点、难点、教学目标的设计,教学意图体现明确,过渡语的设计及教学流程体现完整,否则,视为不合格教案。

六、评选办法

(一)送评要求

1、送评程序和要求

①教育局下发年度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②各相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发动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

③参评教师根据评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报校(中心片)审核;

④学校(中心片)组织同行专家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向耒阳市教育局推荐。

⑤耒阳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审核后向衡阳市教育局推荐。

2、送评材料

按名额分配的单位统一报送。

①学校(中心片)申报材料:《关于申报中小学骨干教师推荐人选的报告》、《耒阳市中小学骨干教师推荐名册》(见附件1),各一式2份,附件1统一使用excel表格,并报送电子文本(报送地址:教育局师训股邮箱lysx1214@sina.com)。

②个人申报材料:《耒阳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3份和3000字以内的《衡阳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综合评审材料》一式2份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包括:学历证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证书、信息技术高级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论文、专著及其它教科研代表作的复印件(须复印封面、封底、目录及所承担研究、撰写部分的内容等)。上述复印件应装订成册,首页附目录。

所有评审材料请报送电子文档至教育局师训股邮箱(lysx1214@sina.com)。

(二)评选办法

1、分组评审:根据不同学段、不同学科进行分组,由学科专任评委进行量化评审。

2、量化计分:评委根据本方案“评选条件”量化计分。

3、组织审定:评委评审后提出初步意见,交领导小组审定。

4、报送衡阳:领导小组审定后,将耒阳市级骨干教师报送衡阳。

(三)材料报送

所有应报材料(包括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于2013年11月18日―19日以中心片和直属学校为单位上报到教育局师训股422室。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开展好此项活动作为推进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肃对待,认真组织落实。

(二)积极宣传,公正透明。各单位要将评选的有关政策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教师知晓评选活动内容,积极参与,互相监督,确保评选活动公开、公正、公平。

(三)规范操作,公平公正。各单位要按照评选范围、评选条件,组织教师准备参评材料,内容要详实、具体、有事实、有数据,防止空洞。要全面鉴定教师师德及工作情况,对推荐人选要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每位教师的参评材料均要装订成册,按时报送。

(四)严格管理,严明纪律。各单位要加强评选过程管理,严明纪律,防止弄虚作假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销其参评资格。

1、在评选中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称号的。

2、违法乱纪、有损教师形象的。

3、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

4、其他应予取消参评资格的。

(五)保证质量,兼顾平衡。各单位要按照分配的名额,兼顾学段、学科、年龄、性别的平衡。要认真组织评审,杜绝亲属门、关系门,把真正优秀的人才选拔出来。

附件:

衡阳市耒阳市2013年中小学骨干教师评审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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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耒阳市骨干教师推荐名册,耒阳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申报表

《2013年耒阳市骨干教师推荐名册,耒阳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申报表》来源于耒阳市教育网,最近更新(2013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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