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潞城市2013年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实施方案
2013-11-02来源:潞城市人民政府网

根据潞城市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及时为用人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为教育系统、卫生系统、政府信息中心等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67名。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此次招聘共涉及事业单位16个,其中专技岗位62个,管理岗位5个。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此次共有6个岗位从“服务基层人员”(服务基层人员指“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招聘。具体名额如下:

1、教育系统30名(其中服务基层人员1名)

2、卫生系统17名(其中服务基层人员1名)

3、政府信息中心1名

4、金融工作办公室2名

5、环境监察大队2名(其中服务基层人员1名)

6、统计普查中心2名(其中服务基层人员1名)

7、粮食流通管理稽查队2名(其中服务基层人员1名)

8、市政管理处2名

9、长治市驻潞宝焦化工业区办事处2名

10、土地收购储备中心1名

11、土地整理开发中心1名(服务基层人员)

12、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1名

13、史迴乡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名

14、电视差转台1名

15、机关修缮服务队1名

16、网络信息管理中心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8年7月1日至1995年7月1日期间出生)。

6、具备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招考简章)。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舞弊行为和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8、试用期未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10、报考教师岗位的须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1)师范院校、师范专业的毕业生(2)非师范院校但所学专业为师范专业的毕业生;(3)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院校非师范专业的毕业生。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此次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网上或其他报名方式。

2、报名者可根据招聘条件及自身情况选择一个岗位。

3、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证件或资料:(1)本人二代身份证;(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3)报考教师岗位的非师范院校、非师范专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A4);(4)有工作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材料;(5)本人近期正面红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

4、“服务基层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1)“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县级或县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2)“三支一扶大学生”须提供县级或县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3)“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人员,须提供县级或县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4)“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提供“志愿服务证书”。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的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参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如部分岗位报名人数不达1︰3的比例,则对该岗位进行合并、调整。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7日(星期四)—11月11日(星期一)

报名地点:潞城市电视台一楼(潞城市大酒店西200米)

报名费:100元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①、《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理论,适用于报考教育系统的考生。

②、《公共基础知识》+卫生基础理论,适用于报考卫生系统和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检验或影像岗位的考生。

③、《公共基础知识》+环境科学基础知识,适用于报考环境监察大队的考生。

④、《公共基础知识》+规划、景观基础知识,适用于报考市政管理处的考生。

⑤、《公共基础知识》+经济学基础知识,适用于报考机关修缮服务队、统计普查中心、金融办、粮食流通管理稽查队会计与审计类岗位的考生。

⑥、《公共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适用于报考政府信息中心、史迴乡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网络信息管理中心、粮食流通管理稽查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岗位的考生。

⑦、《公共基础知识》+土地常用法律法规,适用于报考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整理开发中心的考生。

⑧、《公共基础知识》+新闻学基础知识,适用于报考电视差转台的考生。

笔试计分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笔试分数×60%。

2、报考长治市驻潞宝焦化工业区办事处的考生,仅限于相应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报考。报考人员可免于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3、报名人数和招聘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未达比例则进行相应的调整。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能力测试)

以招聘岗位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共同列入该岗位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分数为百分制。面试成绩=面试分数×40%。

1、报考教育系统岗位的考生参加说课测试;

2、报考卫生系统岗位和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检验或影像岗位的考生参加面试及临床思辨测试;

3、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参加结构化面试。

面试(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重新组织一场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长治市驻潞宝工业区办事处的煤化工专业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其总成绩。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重新组织一场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领导组组织专人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出现岗位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由领导组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的综合情况决定聘用名单,在新闻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填写《潞城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确定人事关系。

四、待遇与管理

1、新招聘人员中市医院和中医院为差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其他均为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2、新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签订《山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可以续聘,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3、聘用为教师岗位的工作人员,试用期满时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4、聘用为医生、护士岗位的工作人员,试用期满经聘用后三年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未尽事宜,由公招领导组讨论决定。

潞城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组办公室

二0一三年十一月一日

附:《潞城市201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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