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部门 | 选调职位 | 选调人数 | 选调对象 | 最低工作经历 | 职务级别 | 年龄 | 专业和工作单位 | 学历学位 | 其他条件 | 备注 |
省纪委省监察厅 | 综合类 | 8 | 广东省直机关、中央驻粤单位机关、广东省地级以上市直机关公务员;广州、深圳市辖区机关(部门)公务员;广东省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公务员 | 3年(2010年11月前参加工作) | 副主任科员(副科级干部)及以下 | 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以后出生) | 中文、新闻、法律、哲学、社会学、经济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 | 全日制本科以上 | 1.参加选调干部除了应符合选调条件之外,还必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方能报考。2.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3.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要求在广州有家庭生活基础(如本人成长地为广州,或父母在广州工作、配偶是广州市户籍等)。 | |
办案类 | 12 | 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院、法院、国家安全、财政、审计、税务、金融监管等部门(机关) | 1.从事业务工作3年以上;2.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会计师、审计师等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优先选调。 | |||||||
技术类 | 2 | 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 | 1、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2、同等条件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优先选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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