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公安局2013年公开招聘文职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3-10-31来源:保山人才招聘网

为切实解决保山市公安局机关部分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匮乏和文秘人员紧缺问题,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市公安局实行政府购买服务试点的批复》(保编办政府购买服务[2013]3号),同意核定市公安局政府购买服务岗位10名,作为公安文职岗位使用。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经研究,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岗位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文职岗位工作人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符合公开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年龄等条件;

3、身体健康。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7日至8日。

2、报名地点:保山市公安局政治部组织人事科(隆阳区永昌路366号,保山市公安局科技大楼五楼5024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本人持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填写《保山市公安局公开招聘文职岗位人员报名表》。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交彩色免冠5分近照3张;

(2)报名时必须由本人到现场报名,不允许代办报名。

(二)资格审查。

保山市公安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者,准予进行后续程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保山市公安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均按百分制计分,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1、笔试时间:2013年11月13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保山市公安局科技大楼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政审

(一)考察原则:全面、客观、公正。

(二)考察程序及要求: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政审对象。考察工作由保山市公安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考察政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主要由当地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出具现实表现,并提供本人学籍档案。

(三)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5.其它不能聘用的情况。

六、公示和聘用

(一)确定拟聘人员。

保山市公安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政审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

(二)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进行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应聘岗位,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和反映有问题的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三)录用及工资待遇

1、应聘通知下发后,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核定。

《保山市公安局2013年公开招聘文职岗位表》(见附件)

联系电话:0875-2192215(保山市公安局政治部)。

保山市公安局

2013年10月30日

保山市公安局2013年公开招聘文职岗位表

填报单位:保山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0875-2192215

单位 岗位 人数 学历 专业 年龄 其他条件 进入方式 备注
招考   调动  
公开选调
保山市公安局 文职(公安机关接处警调度巡查岗) 6 大专及以上 计算机 35周岁及以下 云南省内户口 6        
保山市公安局   文职(公安机关接处警调度巡查岗) 2 大专及以上 文秘 35周岁及以下 云南省内户口 2        
保山市公安局   文职 2 大专及以上 缅甸语及少数民族语言 35周岁及以下 云南省内户口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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