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省科技厅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公示
2013-10-31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网

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经省科技厅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陈洁同志取得助理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

对上述人员公示期限为7天,如有举报或投诉的(单位举报函件请加盖公章,属于个人投诉或举报的必须采用实名),请于2013年11月4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厅。

联系人:人事处叶琳;监察室钟丽丹

电话:0571-87054050(人事处),0571-87054049(监察室);传真:0571-87054050

联系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浙江省科学技术厅人事处513室(邮政编码:310006)。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10月28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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