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州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秋季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漳教人〔2013〕166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13年秋季开展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2013年10月28日
二、测试地点:龙海四中
三、测试的原则、基本要求和方法:依照《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与办法》。
四、试讲课题使用教材(教材必需是龙海市公办学校现使用的相应教材)
1.初级中学英语学科:统一使用初中教材八年级下册。
2.初级中学语文学科:统一使用初中教材八年级下册。
3.初级中学信息技术学科: 统一使用初中教材八年级下册。
4.初级中学音乐学科: 统一使用初中教材八年级下册。
5.初级中学心理学学科:统一使用中学生心理健康八年级。
6.小学教师英语学科:统一使用小学教材四年级下册。
7.小学教师数学学科:统一使用小学教材四年级下册。
8.幼儿教师:统一使用福建省幼儿园教师教育用书《领域活动指导》(大班)下册。
五、考试程序:
1.申请人报到
请申请人于考试当日上午7:50前到教学楼侯考室报到,申请人迟到超过15分钟(含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进入考点后必须将通讯工具关闭、不得携带任何有关材料,否则视为作弊零分处理。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依法丧失和被撤销教师资格人员备案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2〕25号):“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作弊的人员,自违纪处分决定之日起3年内不得认定教师资格。”请申请人务必遵守考场纪律。
2.抽签
申请人凭身份证在候考室分组抽签。
3.备课写教案(总分40分)
由专家测试组随机抽取一个课题,申请人按照抽签号,分别进入备课室备课、写教案,时间35分钟。教材和纸张统一提供,考生自备蓝黑墨水笔。
4.教学测试(总分60分)
申请人备课结束,进入测试室:
(1).试讲(片断教学):专家测试组指定某一部分内容作为试讲内容,时间10分钟。
(2).面试(回答专家提问):学科专家测试组根据申报人试讲情况和测试项目内容,提出面试题目,请申请人答辩,时间5分钟。
申请人测试结束,将教案交给评委,离场。
六、成绩公布
成绩(教案和教学测试两项成绩总分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将在龙海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七、注意事项
1.未按考试要求提供的试讲课题编写教案,自拟课题编写教案者,一律视为不及格。
2.参加考试的申请人请密切关注网站通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详情请参见龙海市2013年秋季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花名册:http://www.lhjy.org/newsInfo.aspx?pkId=9384
龙海市教育局
201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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