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规定,凡通过现场确认且体检合格的原“省考”教育学、心理学合格的申请人员,若所学专业与申请专业不相符的,需进行专业知识测试。现将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10月23日(周三)下午13:30至15:30
二、测试地点:鄞州区教师进修学校301教室(宁波高教园区钱湖南路2号)
三、测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
四、测试形式:笔试
五、测试分值:试卷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六、测试名单:共7人(其中初中5人,小学2人)
初中语文:杨晓燕
初中数学:唐刚杰、张荣强、任幼伟
初中美术:罗维
小学语文:闻颖
小学美术:张小波
请上述人员携带身份证及现场确认通知单准时参加测试,开考30分钟后一律不得进入试场。
联系电话:87525791
鄞州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201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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