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考室管理规定
2009-10-16来源:昭通市人事局

1、考生及候考室工作人员集中在候考室实行封闭管理,其他人员(包括核分监督员)不得进入。

2、考生候考期间要遵守纪律,自觉听从候考室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准擅自离开候考室,不准在候考室内喧哗吵闹。

3、考生抽签号由候考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在考生面试前必须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

4、引导传唤员在与候考室工作人员办理有关交接时不得打听未面试考生的任何信息。

5、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准返回候考室,不准在候考室附近停留议论,不准以任何方式向其他应试者泄露试题。

6、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考生、引导传唤员、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分监督员,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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