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长江航运公安局2010年招考职位注意事项
2009-10-15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各位考生:

欢迎报考长江航运公安局!为确保报名审核工作顺利进行,提高效率,保证考生在报名时间内成功申报理想职位,现就报考长江航运公安局考录职位的个人信息要求提示如下:

一、请认真阅读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等各项要求,以及备注栏内说明,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合的职位。

二、请务必在报名系统的备注栏中补充注明下列事项:

1、身高(cm)、双眼裸眼视力(国家标准对数视力值)。

2、职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名称与等级。

3、现身份为公务员的,注明试用期起始时间。

4、系委培生、定向生,以及地方选调生的,请予以注明。

5、精通哪种软件开发语言。

三、户籍所在地栏与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栏:请详细填写至市县或乡镇。

四、联系电话:务请提供有效畅通的手机、家庭电话;应届生如只有学校宿舍电话的,请同时提供1个亲属电话(手机),以备面试阶段联系畅通。

五、学习经历栏:从小学填起,获中专及以上学历的要补充其学习形式(自修、套读、合并办学的也须注明)。

六、社会工作经历栏:填写起止时间、单位名称、工作性质。

七、家庭成员情况栏:提供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及子女等直系亲属信息(工作单位、职务、政治面貌)。

八、考生补充信息后请注意在系统里再次提交申报。

无上述内容则为无效申报。经退回仍不及时补充完善的,将不予通过。请考生理解并予以配合。谢谢!

 

长江航运公安局

二○○九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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