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孙吴县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彩虹工程通知
2013-10-16来源:孙吴县人民政府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彩虹工程的通知》(黑人社函〔2013〕489号),现将有关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户籍在孙吴县行政区域内,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2009年至2013年取得大专以上学历),重点是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和经济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二、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和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一寸照片。

三、报名地点和时间。凡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毕业证及复印件、1寸照片2张,到县劳动就业局就业股报名。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和经济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需出具社区证明原件,农村户籍出具村、乡镇证明。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10月25日。

四、安置岗位。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机构、基层农保机构、基层医保机构及《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范围开发公益性岗位。

五、招聘考试。1.考试时间。全省统一于2013年11月9日上午9:00-11:00进行笔试。2.考试地点另行通知。3.考试内容。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时事政治》。出题和评卷工作由省厅委托专业部门完成。

六、签约上岗。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经培训合格后,由聘用单位与其签订合同,安排上岗。签约聘用工作于2013年12月底前完成。聘用人员实行“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原则,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3年期限的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

七、相关待遇。高校毕业生被聘用上岗后,工资待遇按我省“彩虹工程”安置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并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不含个人应缴纳部分)。

八、相关费用。考生需缴纳考务费130元。

咨询电话:8421558

孙吴县劳动就业局

2013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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