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根据《甘肃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精神,现就我市201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和考核地点
白银市教师教育中心(原炮团院内)
二、考试和考核时间
笔试时间:2013年11月2日上午8:30—9:30
考核时间:2013年11月2日—3日
三、考试和考核内容
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分两个环节:笔试、考核(含说课、答辩)。主要考察其是否掌握基本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基本常识;口头表达能力、思维能力;教学方法、教学技能以及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等方面是否适合做教师。
四、考试和考核要求
1.参加测试对象必须于11月1日下午(14:30—18:00)在白银市教师教育中心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2.参加测试对象首先参加11月2日上午的统一笔试,再根据抽签结果参加后面的考核。
3.测试对象凭准考证、身份证于11月2日上午8:00前进入考点。8:30开始笔试,笔试时间为一小时。逾期15分钟不进入考场者和不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测试,不再安排补测。
4. 测试对象可在拟申请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范围内自选内容进行说课,说课必须脱稿。说课后,专家组提出答辩问题,测试对象进行答辩。说课和答辩总时间为15分钟。其中,说课10分钟,答辩5分钟,超时或时间不足均将酌情扣分。
5.笔试和考核均实行百分制,两项成绩分别达到合格线才视为本次测试合格。笔试成绩合格线按参加测试人数的70%确定,考核成绩合格线为80分以上(含80分)。
6.测试合格人员的名单将在测试结束后在白银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五、其它事项
1.测试对象在开始考核前半小时到交费处交费(170元)。凭准考证、身份证和交费发票参加测试。
2.所有参加测试对象向工作人员交一份说课稿。不能携带任何本学科资料进入考场,考试期间必须严守考试纪律,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3.测试对象在考核过程中不得提及自己的姓名和工作单位等与考核无关的信息。
白银市教育局
二0一三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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