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昆明市检察系统补录人员公告
2007-05-23来源:昆明市人民检察院

    根据昆明市部分基层院空编情况及工作需要,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同意,昆明市官渡区、呈贡县、东川区人民检察院拟补录15名检察工作人员。
    一、补录岗位及人数
    官渡区人民检察院:补录司法工作人员岗位4名,人力资源岗位1名,共5名。
    呈贡县人民检察院:补录司法工作岗位5名。
    东川区人民检察院:补录司法工作岗位4名,计算机岗位1名,共5名。
    上述三个基层院共补录15名。其中:司法工作岗位13名,人力资源岗位1名,计算机岗位1名。
    二、补录人员资格和条件
    补录人员范围为2006年度报考昆明地区检察系统且进入储备库的人员。
    补录司法工作岗位人员,应从储备库中原报考司法工作人员岗位且具有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中选取;补录人力资源、计算机岗位人员,应从储备库中原报考人力资源、计算机等相应岗位且具有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中选取。
    根据高检及省检“今后招录公务员,研究生与本科生的比例应达到1:1比例”的要求和检察工作需要,司法工作岗位重点补录硕士研究生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者,不足部分从本科生中选定。
    因边远艰苦地区检察工作性质对补录人员的身体素质及办案安全等方面因素的考虑,东川区检察院工作人员主要补录男性。
    三、补录工作的程序
    根据相关规定,补录不再进行笔试。补录工作程序为确定进入补录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录用六个步骤。
    四、确定进入补录面试人员的原则和办法
    根据报考岗位,按笔试分数高低从储备库中按1:2比例确定进入补录面试人选。补录面试人选确定后,征求考生意见,排名在前的考生可优先选择报考补录单位。补录单位依次为:官渡区人民检察院、呈贡县人民检察院、东川区人民检察院。
    五、补录面试名单
    官渡区人民检察院(补录司法工作岗位4名,人力资源岗位1名)
    1、司法工作岗位(8名):刘蕾、魏海燕、张明涛、冷敏、丁莎、胡广平、万里、关俊。
    2、人力资源岗位(2名):伍琦、尹宝玉。
    呈贡县人民检察院(补录司法工作岗位5名)
    王丽萍、柏捷戈、王丽娟、张小钰、朱嘉鑫、谭丹妮、丁媛、韩凯、张俊雄、漆光强。
    东川区人民检察院(补录司法工作岗位4名,计算机岗位1名)
    1、司法工作岗位(8名):刘晁、庄春、陈伟、李平、钱锋、杨宇、韩通、张述光。
    2、计算机岗位(2名):徐赛兵、曲波。
    六、补录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面试时间:2007年5月24日上午8:00到场,迟到10分钟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地点: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六楼新闻中心,到场后先到六楼考生候考室等待,上楼后墙上有指示牌。
    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面试时,需带8张半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背书姓名)、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登记证(应届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社招生)等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供面试时进行核实。
    2、近期考生应能与昆明市检察院政治部保持联系畅通,以便有相关情况时能及时通知考生。
    公示期为7天,时间自2007年5月18日至24日。
    举报电话: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监察处 电话:5740009、5740025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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