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深圳市康宁医院选聘职员公告
2013-10-14来源:深圳市精神卫生中心网

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的有关规定,我院拟选聘1名“护理学”专业副主任护师。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为确保我院选聘职员工作规范、顺利地进行,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规定的应聘条件;

2.符合本公告及《深圳市康宁医院岗位选聘职位表》(附件1)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关于招聘学历

职位要求“普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学历,应聘人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

⒉关于招聘专业

(1)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代码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2)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⒊关于招聘年龄

招聘年龄的计算截止2013年9月30日。《职位表》有年龄要求的,按《职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职位表》无年龄要求的,应聘人应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规定的年龄要求。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 2008年9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 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1. 时间:2013年10月21日至2013年10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路1080号市康宁医院人事科1109、1110室,联系人:余小姐、冯小姐、程小姐,联系电话:0755-25603443,25508458。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医院人事科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考试候选人,报名资料由人事科留存。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职员报名表》(原件,空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或户籍本(复印件,验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空表见附件3,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6.证明应聘人符合职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7.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三)临床实践操作考核和综合考核

根据应聘者提供的资料和资格审查结果,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临床实践操作考核和综合考核,考核人员名单将于2013年10月23日下午17:00分之后在深圳市康宁医院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psyonline.com.cn,以下同)。考核时间3天:2013年10月24日—2013年10月26日。

三、确定笔试面试人选

医院组织有关专家,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资格审查以及临床实践操作考核和综合考核的结果,在拟聘人数3倍范围内研究确定各职位的笔试面试人选;报名人数不足3倍的,所有报名人员均进入笔试面试。

进入笔试面试的人员名单将于2013年10月26日17:00后在深圳市康宁医院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psyonline.com.cn)。

四、笔试和面试

(一)方式和内容

1. 笔试:专业基础知识。

2. 面试:口述方式作答。

(二)时间和地点

1. 笔试时间:2013年10月29日8:30至2013年10月29日10:30。

2. 面试时间:2013年10月29日11:00至2013年10月29日11:20。

3.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路1080号市康宁医院厚德楼1101会议室。

(三)考试结果公布

根据考试结果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结果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2013年10月29日17:00之后在深圳市康宁医院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psyonline.com.cn)。

五、体检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市康宁医院人事科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深圳市康宁医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于体检结束7天之后在深圳市康宁医院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为7日。

八、聘用

考生录取后,深圳市康宁医院为考生办理职员聘用手续并报同级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有关规定执行。

十、选聘查询网址

选聘查询网址为:深圳市康宁医院http://www.psyonline.com.cn。

十一、本公告由深圳市康宁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1 深圳市康宁医院岗位选聘职位表

附件下载易贤网温馨提示:

附件2 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职员报名表

附件3 深圳市选聘职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职员报名表》《深圳市选聘职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来源于深圳市精神卫生中心网,最近更新2013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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