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5名综合素质好,有一定工作经验、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充实到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派驻井冈山市、吉安县、泰和县、万安县、永新县办事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派驻县(市)办事处综合岗1名、业务岗4名。
二、报考范围
全市实施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工作人员)。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3年9月30日);
4、公务员(参公)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综合岗要求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专业为汉语言与文秘类(专业要求按照《2013年江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目录》执行);业务岗要求能熟练运用计算机,专业不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遴选: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方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井冈山报》、《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公开遴选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3年10月21日—10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请报考人员登录《吉安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 jian.gov.cn/)、《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jianhrss.gov.cn/)下载《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一式一份后,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单位出具有关基层工作经历及年度考核等次的证明、单位加盖公章的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到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秘书科(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北门街13号4楼)报名。报考人员不需交纳报名费、考试费。
(三)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时间截止为2013年10月28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如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人员与遴选职位数比例不足5:1,则取消该职位遴选或相应核减遴选职位数。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工作全过程。
(四)考试
考试按照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笔试分岗位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综合岗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和写作;业务岗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住房公积金专业知识测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人数1:3比例,从高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入闱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各占5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2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入闱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并进行公示。体检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六)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调人员,并进行公示。
(七)试用和调入
将拟调人员分配到有关办事处试用3个月,试用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调入手续。拟调人员须服从分配。
五、其他事项
1、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2、本次招考有关事项由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秘书科,联系人:罗乐明,联系电话13507966121(手机)、0796-8225341(办)。
4、监督电话:0796-8231043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3年10月1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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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吉安市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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