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吕梁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安置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审计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要求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朴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含2013年应届毕业生);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具体程序如下:
1、报名和资格初审: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吕梁人事人才网站(www.llrc.com.cn)。具体步骤为:
(1)提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10月18日8:00—2013年10月22日18:00期间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站,提交报名信息,填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10月20日至2013年10月24日在提交报名信息两个工作日后,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3)打印面试通知书
通过资格初审进入面试人员,请按吕梁人事人才网站提示,在指定的时间内用彩色打印机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4)报名要求
①报考人员只准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新的身份证,且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多岗位报名者,取消应聘资格。
②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网上打印面试通知书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③凡因信息填报不准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④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实情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任务应具备的求职动机、语言表达能力、工作及科研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采取答辩方式,时间为10分钟,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其中,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同类岗位人员的平均面试成绩。
3、资格复审:按照岗位名额1:1的比例,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按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接受资格复审(2013年应届毕业生先提供所在学校学历、学位证明,但须在2013年底前取得相关证书),已就业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审查人员负责审核其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出现空缺,从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体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本人自理。
5、考核: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现实表现以及工作回避等情况进行认真考核,逐人形成考核材料,提出结论性意见。
6、公示:依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7、聘用: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聘用人员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直接确定岗位及薪级工资,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工资福利等待遇。
本方案由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吕梁市审计局0358-8221833
吕梁市住建局0358-3398021
监督电话:吕梁市人社局0358-8222073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吕梁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吕梁市审计局
2013年10月11日
2:吕梁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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