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
面向本校现有固定编制(A系列)人员。
二、招聘岗位
就业管理部部长(正科实职)。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操守,具有全局意识,善于团结同志;
(二)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良好的文字与口头表达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踏实,廉洁勤政,乐于奉献,服务意识强,办事效率高;
(三)熟悉就业管理工作,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四)熟悉相关公文写作,熟练计算机操作;
(五)中共正式党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须具备以下任职条件之一: 1.现任正科实职; 2.任副科实职满两年; 3.现任七级职员或任八级职员满两年; 4.专任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原岗位受聘满一个聘期。
(七)应聘人员在录用后的第一个受聘期内,原则上不能应聘另一新的岗位,因工作需要调整受聘人的工作岗位或组织推荐应聘高一级职位的除外。
四、招聘程序、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应聘者请填写《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请点击下载),并附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近期的主要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送就业指导中心(南校区大钟楼一楼),有关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二)报名时间:2013年10月9日-2013年10月15日;
(三)资格审查
(四)面试
(五)组织考察
(六)报批
(七)聘任
五、聘后管理
对新聘用的干部实行聘任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享受同职级待遇,试用期满,实行双向选择。凡经确认的,聘期四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说明
若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需求,招聘单位可不确定人选,并可申请该岗位再次招聘。
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020-84115830
中山大学人事处
201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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