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文昌市乡村医生资格考试与聘任实施方案
2013-10-09来源: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政府网

为加强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的管理与建设,提高农村医疗保健水平,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解决我市缺乏乡村医生问题,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海南省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管理办法(试行)》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府办〔2011〕18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选拔一批乡村医生,充实村卫生室人才队伍,提高农村医疗保健水平,织牢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二、组织机构

为做好我市乡村医生资格考试与聘任工作,我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韩 朝(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党组书记、 局长)

副组长:黄良本(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

冯里喜(市卫生局副局长)

庄光青(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符叶艳、黄奕胜、符琼晓、苏文旺、李小丽。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小组和办公室。

(一)乡村医生资格考试培训工作小组,由黄良本副书记兼任组长,负责报考对象考前培训工作。

(二)乡村医生资格考试出题工作小组,由冯里喜副局长兼任组长,负责考试的试题设计及出题工作。

(三)乡村医生资格考试监督工作小组,由庄光青副局长兼任组长,负责考试的监督工作。

(四)乡村医生聘任工作小组,由韩朝局长兼任组长,负责考后的乡村医生聘任工作。

(五)乡村医生资格考试工作办公室,设在农村卫生管理股,办公室主任由黄奕胜同志兼任,具体负责考试工作的日常事务及各工作小组间的协调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1日-10月21日)

在文昌市政府网站和文昌市广播电视台公告报考有关事宜。将《实施方案》发至各基层医疗机构,做好动员宣传工作。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阶段(10月22日-11月8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2日至11月5日,节假日除外。受理报名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设在文昌市卫生局农村卫生管理股,联系电话:63222280。

2.报考条件

⑴具有文昌市户籍的人员。

⑵截止2013年10月31日,男性年龄在18周岁至50周岁

之间,女性在18周岁至45周岁之间。

⑶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及以上医学类(临床医学、中医学、社区医学、妇幼卫生等)专业学历;或者取得省卫生厅颁发的相当于中等专业医学学历水平的证书。

⑷身体健康,无影响从事乡村医生工作的疾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报名不予受理

⑴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⑵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

⑶被吊销过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的。

3.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⑴本人身份证件和户口簿(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⑵临床医学、中医学、社区医生、妇幼卫生等相关医学专业学历证书(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⑶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相片4张;

⑷文昌市2013年乡村医生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报名表可到市卫生局领取或到市政府网站下载。

注:所有复印件需用A4纸。

4.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条件和有关规定,对所有报考人员的资格材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三)考前培训和试题设计阶段(11月11日-11月30日)

1.培训主要内容:基本医疗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常用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政策等理论知识。

2.划定考试范围:医疗卫生常用法律法规,包括《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医疗卫生政策,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政策、新医改政策等;以及基本医疗知识和公共卫生知识等。

3.确定出题标准和题型:按医学专业中专毕业考试标准出题。题型为选择题,共75道题满分10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道题占50分,多项选择题15道题占30分,不定项选择题10道题占20分。考试占时120分钟。

(四)组织考试、公示成绩阶段(12月2日- 12月15日)

对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发给准考证,编排考号,安排考场,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抽调市卫生系统的工作人员负责监考、改卷等工作,并邀请市监察局工作人员现场监督指导。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公示考生成绩。

(五)确认乡村医生资格阶段(12月15日-12月18日)

本次乡村医生资格考试确定通过率为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总人数的70%,且分数不低于50分。考试结束后,将考取乡村医生资格的人员名单报省卫生厅备案。

(六)聘任阶段(2013年12月19日-2014年3月18日)

考取乡村医生资格的考生,在聘任到我市村卫生室工作前,必须到村卫生室辖区的卫生院接受为期三个月的岗前培训,由卫生院负责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内容包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等知识。培训期间,卫生院可按照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补助政策给予补助。岗前培训合格后由市卫生局根据实际统筹安排乡村医生到相应的村卫生室执业。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卫生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本方案精神传达到辖区的村卫生室和全院职工,广泛发动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卫生局报名。

(二)参加考试命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在考试结束前不得泄露试题有关情况;参加监考和改卷的人员要认真履行好职责;报考人员要正确对待考试,不准弄虚作假,一旦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者注销乡村医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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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文昌市2013年乡村医生资格考试报名表

《文昌市2013年乡村医生资格考试报名表.doc》来源于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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