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考生妥善保管个人密码及报名号,以便查询个人信息及修改信息(网报结束后个人信息将无法修改)。(考生注意:个人信息填写完毕后,须点击“提交”,系统将提示“注册成功”,注册完毕。)
二、现场确认流程
①材料提交:10月11、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申请人随带相关材料(下附清单)至建德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教育局组织人事科301室)(新安江严州大道939号),联系电话:0571-64726675。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通知参加体检。
②10月14日统一体检。
③材料复审、接受申请:10月21(周一)、22日(周二)(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申请人至建德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缴纳考试费用(随带补充材料)。
三、现场确认考生携带资料
(一)、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携带资料
(1)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暂无年限要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均需复印);
(2)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原件(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注册提交成功后,重新登录即可打印);
(4)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
(5)小2寸照片一式四张(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其中二张粘贴在申请表上);
(6)体检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注意:申请幼儿教师的体检表与申请小学初中高中教师的体检表是不同的)。
(二)、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携带资料
1.非师范类毕业生
(1)身份证、学历证书(如研究生学历随带本科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暂无年限要求)、教育学及心理学合格证书(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颁发,自发证之日起5年内有效)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均需复印);
(2)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原件(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注册提交成功后,重新登录即可打印);
(4)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
(5)小2寸照片一式四张(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其中二张粘贴在申请表上);
(6)体检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注意:申请幼儿教师的体检表与申请小学初中高中教师的体检表是不同的)。
2.师范类毕业生:
(1)身份证、学历证书(如研究生学历随带本科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暂无年限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均需复印);
(2)毕业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表、师范生证明各一份(1999年及以后入学的高等教育师范生须提供师范生证明,证明要求:如申请人属浙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证明;属浙江省以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师范处或学生处出具证明),成绩表、实习表须由档案管理部门注明复印自原件,并加盖公章;
(3)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原件(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注册提交成功后,重新登录即可打印);
(5)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
(6)小2寸照片一式四张(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其中二张粘贴在申请表上);
(7)体检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注意:申请幼儿教师的体检表与申请小学初中高中教师的体检表是不同的)。
四、申请人需参加相关体检全部项目(如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
五、所提供表格、复印材料纸张规格为A4大小。
六、如申请人系三个学期以上的代课老师,要提供学校证明。
七、联系电话及乘车路线
(1)联系电话:64726675
(2)乘车路线:公交5路车严州大道碧江花园站
八、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的笔试、试讲通知、认定的结果和领证通知等事项将通过杭州教育网(网址www.hzedu.gov.cn)进行告知或公示,其中笔试、试讲的告知时间在11月12日左右,认定结果的公示时间在11月29日左右。请申请人务必注意浏览杭州教育城域网的告知或公示,了解自己的申请情况,我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建德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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