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下半年杭州市上城区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2013-09-26来源:上城教育信息港网

一、请申请人妥善保管个人密码及报名号,以便查询个人信息及修改信息(网报结束后个人信息将无法修改)。申请人注意:个人信息填写完毕后,须点击“提交”,系统将提示“注册成功”,注册完毕。

二、申请人除红色标识信息选项必填外,还必须填写“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以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及时与申请人联系。

三、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1)现场确认流程

①材料初审:10月11日-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申请人随带相关材料(下附清单)至现场确认点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通知参加体检。

②体检:10月14日统一组织体检(确切时间另行通知)

③材料复审、接受申请:10月21日—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申请人至现场确认点办理相关手续、缴纳考试费用(随带补充材料)。

(2)现场确认地点: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秋涛路242-2号(汽车南站对面))

四、现场确认申请人携带资料

(一)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携带资料

(1)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暂无年限要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均需复印);

(2)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原件(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在上城区的)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在上城区的);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注册提交成功后,重新登录即可打印);

(4)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需填写完整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小2寸照片(证件照)一式四张(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其中二张粘贴在申请表上。);

(6)体检表一份(确认点领取,并贴相片)。

(二)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携带资料

1.非师范类毕业生

(1)身份证、学历证书(如为研究生学历随带本科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暂无年限要求)、教育学及心理学合格证书(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颁发,自发证之日起5年内有效)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均需复印);

(2)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原件(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在上城区的)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在上城区的);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注册提交成功后,重新登录即可打印);

(4)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需填写完整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小2寸照片(证件照)一式四张(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其中二张粘贴在申请表上);

(6)体检表一份(确认点领取,并贴相片)。

2.师范类毕业生:

(1)身份证、学历证书(如为研究生学历随带本科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暂无年限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均需复印);

(2)毕业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表、师范生证明各一份(1999年及以后入学的高等教育师范生须提供师范生证明,证明要求:如申请人属浙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证明;属浙江省以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师范处或学生处出具证明),成绩表、实习表须由档案管理部门注明复印自原件,并加盖公章;

(3)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原件(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在上城区的)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在上城区的);

(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注册提交成功后,重新登录即可打印);

(5)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需填写完整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小2寸照片(证件照)一式四张(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其中二张粘贴在申请表上);

(7)体检表一份(确认点领取,并贴相片)。

五、凡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考察测试的考生,请随带身份证,于11月8日上午8:00之前,到上城区教育学院(上城区官巷口枝头巷17号)报到。

六、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的笔试、试讲通知、认定的结果和领证通知等事项将通过杭州教育网(网址www.hzedu.net)进行告知或公示,其中笔试、试讲的告知时间在11月12日左右,认定结果的公示时间在11月29日左右。请申请人务必注意浏览杭州教育网的告知或公示,了解自己的申请情况,杭州市教育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七、申请人需参加相关体检全部项目(如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

八、如出现报错确认点、认定机构等情况,更改截止日期为10月12日。

九、所有复印及打印材料须用A4大小纸张。

更多信息请查看浙江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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