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秋季嘉兴市秀洲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3-09-25来源:秀洲区教育文化体育局网

根据国家《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规定,根据嘉兴市教育局对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统一部署,为切实做好我区的认定工作,现就嘉兴市秀洲区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认定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要求。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有教育教学能力,包括: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修学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并考试合格,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教育教学实践)合格;

4.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5.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6.具有嘉兴市秀洲区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嘉兴市秀洲区(需人事档案在秀洲区)。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嘉兴市秀洲区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

二、认定对象

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过渡政策,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含全省统一计划招收的初中毕业起点2009年-2011年入学的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试点工作启动后,即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含“专升本”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已取得《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者(含幼儿园在岗教师经培训后考试合格者),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仍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渠道和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

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属地管理。根据教师资格种类和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权限,申请人应向户籍或工作单位(人事档案)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由就读学校集体办理。

嘉兴市秀洲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受理认定“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资格。

四、认定程序

1.报名

(1)网上申报: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于9月25日至10月15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申请报名。

(2)现场确认:10月14日--15日。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并完成网报者,携带所需材料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

确认时间:每天的8:30-11:00和13:30-16:30,逾期恕不办理。

确认地点:秀洲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洪兴西路1670号)二楼“教文体局窗口”。未进行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确认提交以下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才交流中心)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者网上填报信息后下载,用规定纸张双面打印、签署姓名并贴上照片),外语教师资格申请者,请在打印好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首页,“申请资格种类”栏,注明申请的语言种类。

(4)《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由工作单位(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鉴定)填写及盖章。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国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学历鉴定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提供与申请资格种类相一致的教育学、心理学的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有效期5年,即2008年9月以后取得的成绩);“国考”已通过的需带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提供由档案管理部门审核盖章的本人档案内的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与网报上传的电子照片相同的1寸彩色证件照2张。

2.体检

(1)经现场确认的申请者,按《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和办法》的要求,由我认定中心统一组织体检。

(2)体检医院和体检具体时间在现场确认时通知。

3.测试

(1)经体检合格者,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国考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不再进行测试)。

(2)测试日期初步定为10月下旬,届时将提前公告于“秀洲·教文体网”(http://www.jxxzedu.cn)“公告公示”栏,请及时关注,本中心将不再另行通知。

4、结果查询

申请人于11月初在“秀洲·教文体网”(http://www.jxxzedu.cn)“公告公示”栏自行查询.

5、领取证书

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请在11月中旬到秀洲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洪兴西路1670号)二楼教文体局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联系电话:0573-82726131;联系人:杨老师

五、注意事项: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分为全国统考合格认定申请人和未参加全国统考认定申请人。不同类别的申请人网上报名的入口不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网上申报”后,注意选择正确的报名入口。

2.网报时必须严格按申报的教师资格种类、正确选择认定省份、认定机构、认定范围及相应的现场确认点。其中,申请初中及以下资格者请选择相应的“县级认定机构”。

3.严格按要求上传照片(照片要求申请人近3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头饰,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建议到照相馆进行数码拍照并储存)。

4.填报信息必须准确。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申请人自负。

5.下载打印材料要求:《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按要求正反面打印),签署姓名。《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由工作单位(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鉴定)填写及盖有公章。《体检表》一份,既往病史处签名,贴上与网报上传的电子照片同底的彩色证件照。

6.申请人必须在规定的网报日期内登录全国教师资格网填报申请信息。网报后必须在规定日期到指定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7.申请人员需在现场确认后,再集中进行体检。体检须知现场确认时领取。体检结果由体检医院直接反馈给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并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归档保存,不退回本人。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8.交费:按照浙价费〔2009〕46号及(嘉发改物<2009>113号)文件精神,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的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交考试费280元/人。取得全国统考合格证人员不再交费。

9.材料不全或逾期者不予办理。

10.申请人可适时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申请状态,其中“审核通过已编号”表示申请者具备所申请的教师资格。

嘉兴市秀洲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3年9月25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浙江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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