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茂名市司法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2013-09-24来源: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根据工作需要,茂名市司法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局机关和茂名市公职律师事务所科员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一)茂名市司法局机关科员1名。

(二)茂名市公职律师事务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科员1名。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科员以下职务,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并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参加局机关科员职位遴选的,要求有两年以上政法系统工作经历,市公职律师事务所科员职位要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具有律师执业资格。

(三)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以下(197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四)近两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凡是受过处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3年9月23日至10月20 日(以报名邮件邮戳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直接到茂名市司法局人事警务科报名,或以特快专递的方式报名,报名材料请寄广东省茂名市人民北路15号茂名市司法局人事警务科,邮政编码:525000,联系电话(传真):0668-2284151。

(三)报名材料

1.报名表(可向茂名市司法局人事警务科索取,或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茂名市司法局网站下载);

2.公务员身份和职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身份证、户口簿和学历、学位证明、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

5.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上)。

注:所有要求提供的材料统一用A4纸。

四、遴选程序

(一)资格审查。市司法局将根据遴选资格条件,对报名者所报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方能参加考试,各职位报名审查合格未达到1:3比例不予开考。

(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各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

(四) 确定考察对象。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依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入围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参选资格并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各职位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五)组织考察。市司法局人事警务科负责组织考察工作。考察内容主要是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考察人选在市司法局网站公布。

(六)公示和转任。依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情况,市司法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调人选。拟调人选的基本情况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茂名市司法局

201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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