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乌兰浩特市部分小学、31所农村幼儿园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实施人才储备。为做好招聘工作,根据《兴安盟人才储备制度实施办法》(兴党办发[2010]16号)、《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储备计划
本次人才储备,部分小学计划储备小学教师77名,31所农村幼儿园计划储备幼儿教师106名。
为落实自治区关于“促进六类基层服务项目期满高校毕业生就业”和“促进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就业”的政策规定,储备计划中安排73个名额专门用于储备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在兴安盟服务期满的六类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安排27个名额专门用于储备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蒙语授课、蒙汉兼通高校毕业生。
具体储备计划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应聘考试。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应聘小学教师,应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院校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并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年龄在30岁以下,18岁以上(1983年1月1日?–199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2、应聘31所农村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院校中专及以上毕业学历(音乐专业须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院校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并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年龄在30岁以下,18岁以上(1983年1月1日?–199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3、符合以上学历、专业和年龄要求的国家承认全日制非师范类普通院校毕业生报名应聘,须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确定储备人员并公示、办理储备协议签订及相关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由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施方案拟定,经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在《兴安日报》、兴安盟广播电视台、乌兰浩特市政府网(网址:www.wlht.gov.cn)、乌兰浩特市教育系统网(网址:hppt://www.hcjyxx.com/)、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rsj.xam.gov.cn)、盟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xamks.com)上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采取网上自行填写报名表、现场进行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个应聘人员只可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登录盟人事考试网自行填报、打印报名表一式三份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应聘过程应使用同一身份证,临时身份证不得报名)、毕业证(同时提供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带二维码的学历验证表)、教师资格证等有关证件(六类基层服务项目毕业生还须携带服务期满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到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乌兰浩特市政府办公大楼)进行资格初审,并缴纳报名与笔试费用。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9月13日–9月18日,逾期不候。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费每人50元(2013年应届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笔试费、面试费,2012年毕业生减半收取)。
2、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仔细对照招聘条件,确认本人是否可以报名参加招聘考试,并对所填报名表各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清晰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的报名表等材料以及证件不真实、不准确、不清晰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和最后聘用的,责任自负。对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考试和储备资格。原则上应聘人员须本人履行报名手续,他人不得代为报名。
3、报名应聘人数与各岗位储备人数达到4:1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的,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主管机关核准备案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和调整储备计划,并将调整后的储备计划于笔试开考前在乌兰浩特市政府网、乌兰浩特市教育系统网、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4、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由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乌兰浩特市教育局负责。资格初审工作结束后,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将资格初审合格、报名手续完备的应聘人员报名表于2013年9月22日别送交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盟人事考试中心。盟人事考试中心根据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送交的报名表确认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并于笔试开始前3天发放笔试准考证,由应聘人员自行从盟人事考试网上打印,未按时打印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试题、统一阅卷、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2、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各为一张试卷,满分各为120分,考试时间各为90分钟。幼儿教师公共科目的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专业科目的笔试内容为高中阶段语文和数学。小学教师公共科目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专业科目的笔试内容为各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知识。
3、笔试试题用蒙、汉两种文字命制。应聘人员报名时,要明确标注选用哪种文字的试题,未明确标注的,按选用汉语文字试题对待。
4、笔试于2013年9月28日在乌兰浩特市举行,具体地点和日期见笔试准考证。
5、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6、笔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x40%+民族加分。笔试成绩在乌兰浩特市政府网、乌兰浩特市教育系统网、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7、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按照各岗位储备人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专业测试),名单在乌兰浩特市政府网、乌兰浩特市教育系统网、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乌兰浩特市教育局共同负责。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籍(人事)档案、在兴安盟服务期满六类基层服务项目证明等相关的证件和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笔试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名单在乌兰浩特市政府网、乌兰浩特市教育系统网、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并由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2、资格复审后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蒙语授课毕业生须使用汉语进行面试。
2、试讲方案由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乌兰浩特市教育局制定,报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试讲具体日期和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3、专业测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试讲成绩x60%。专业测试成绩在乌兰浩特市政府网、乌兰浩特市教育系统网、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六)招聘考试总成绩
招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乌兰浩特市政府网、乌兰浩特市教育系统网、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1、按照岗位储备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在乌兰浩特市政府网、乌兰浩特市教育系统网、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2、体检与考察由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乌兰浩特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执行。
3、考察内容主要为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4、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八)签订储备协议
1、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储备人员名单,并在乌兰浩特市政府网、乌兰浩特市教育系统网、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公示期7天。
2、公示结束后,由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乌兰浩特市教育局根据储备人员总成绩高低顺序,结合用人单位对人员的需求组织储备人员进行报岗。报岗工作结束后,由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乌兰浩特市教育局根据报岗结果确定储备单位人员名单并在乌兰浩特市政府网、乌兰浩特市教育系统网、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盟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天。
3、公示结束后,储备单位根据人才储备的有关规定与储备人员签订储备协议并进行鉴证。本次人才储备的储备期为2年。储备期满后,根据编制空缺情况,通过统一遴选的方式,在储备人员中择优选聘。未被选聘的,经本人和单位双向选择可再续签2年的储备协议。储备期满后不再续签储备协议的,按兴安盟人才储备的有关规定办理。
4、储备期内,其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比照所在单位在职教师对待。
四、工作要求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应聘人员与储备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提出回避。
(二)严格招聘工作纪律。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人社部发[2013]36号)。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以及招聘规定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对违反规定的有关人员,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2013年乌兰浩特市教育系统人才储备专项招聘计划》(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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