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为促进平谷区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经平谷区编委会和区人力社保局批准,区教委将通过公开招聘的形式补招中小学教师2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2.本市城镇居民户口。
3.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平谷区教委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求职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和户口本(卡)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平谷教委网站下载填报2013年应聘报名表。
三、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年龄计算方法为2013年减去出生年。
(3)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3年9月18日(星期三),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五:联系方式:
报名邮箱:pgjwzp@163.com,联系电话:010-89984834
报名地点:平谷区教委人事科111房间(平谷大街9号)。
联系人:李老师
附件一:
平谷教委人事科
二〇一三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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