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克州国税系统选调地方公务员公告
2013-09-10来源: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网

根据《新疆国税局关于印发<部分地州市国税局选调地方公务员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国税函〔2013〕252号)精神,克州国税局决定开展选调地方公务员工作,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选调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调公务员人数

克州国税系统8名(职位表详见附件1)。

二、选调公务员范围

克州各级机关单位中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科员职务的公务员。

三、选调公务员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人事档案中公务员录用表或过渡表、公务员登记表齐全)。

2.政治和业务素质良好,工作能力强。

3.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

5.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

6.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选调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报考者不得报考与选调机关公务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职位。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察、体检、确定人选和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6日至9月13日

2.报名方式及地点:个人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2)交克州国税局人事教育科或考生所在地县(市、口岸)国税局人事教育部门。

(二)资格审查

克州国税局人事教育科根据职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一科,时间为3个小时。笔试由新疆国税局统一组织,考点设在喀什,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文字综合能力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报考比例不得低于2: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该职位,该职位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或放弃报考。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克州国税局负责,新疆国税局审核。考察人选与拟选调职位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考察。

(五)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六)确定选调人员

考察、体检结束后,综合报考者笔试成绩、考察情况及体检结果,由克州国税局党组研究并报经新疆国税局审核同意后确定选调人员。

(七)办理调动手续

由新疆国税局人事处统一办理调动手续。

克州国家税务局人事教育科联系人:古丽夏提

联系电话:0908-4223319

克州国家税务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五日

报名表请参照:http://www.xjkz.gov.cn/9aaf6305-eb06-4dfc-b140-283f7772283d_1.html

更多信息请查看新疆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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