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
2013年9月11日——10月20日
二、报名地点
本溪市教育局教师培训交流中心(市教育局四楼)
三、报名条件
1.凡国民教育系列院校培养的非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含在籍生)均可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其中,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本科(含)以上学历;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须专科(含)以上学历。
2.2013年前参加教师资格理论考试不合格需补考的申请人。
3.在我市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及实习指导岗位工作,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条件的在职人员。
四、报名办法
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有关学业证明及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首次报名者须交6张2寸蓝色背景照片,补考者交2张2寸蓝色背景照片,缴纳报名考试费。考生须按要求准确全面填报本人相关信息,进行摄像。由报名点打印出考生信息并经考生本人核实无误后,签字确认,报名点留存。
五、考试时间2014年3月8日
报名咨询电话:0414-2811506 2855587
本溪市教育局教师培训交流中心
二〇一三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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