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察布查尔县招聘临时学前双语教师面试说明
2013-09-03来源:中共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委员会信息化管理办公室网

面试分为“汉语口语测试”、“汉语授课能力”与“幼教专业技能”三个部分进行。总计答题时间20分钟,满分100分。

具体如下:

一、汉语口语测试

1.汉语口语测试。考生在面试现场抽取一段汉语短文进行朗读,考察汉语口音是否标准;面试专家进行提问,考察考生对汉语的理解能力。时间5分钟,分值30分。

评分标准:按照MHK及汉语普通话水平测试有关标准执行。

2.汉语授课能力。考生事前自行准备幼儿园中班或大班的语言领域、科学领域、艺术领域、社会领域、健康领域教学活动设计各一节,现场抽取一节教学活动授课,考官可根据现场授课情况进行相关学前专业知识提问。时间10分钟,分值40分。

评分标准:(1)教学基本素养;(2)组织实施教学活动的能力;(3)专业知识能力;(4)口头答辩;(5)汉语能力。

3.幼教专业技能测试。考试时间5分钟,分值30分。

考试形式分为“声乐”、“舞蹈”、“器乐”及“美术”四种类型。其中,“声乐”、“舞蹈”、“器乐”由考生按抽签方式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现场表演,考试时间3分钟,赋分值15分。“美术”考试时间2分钟(包括准备时间),赋分值15分。

(考场提供绘画笔、纸张、多媒体设备。)

注意:

(1)“声乐”、“舞蹈”、“器乐”属于考生自行准备项目,考生抽签选其一项进行现场表演,必须是幼儿作品,时间限定为3分钟内。

评分标准:①节奏感和韵律感强;②表现力或感染力强;③内容表达准确清楚;④表情自然大方,整体效果好;⑤富有幼儿教育特点。

(2)“美术”要求考生根据该场次考试既定的具体题目进行现场绘画,在2分钟时间内完成不少于3个简笔画。

评分标准:①用笔简洁;②形象生动;③构图合理;④表达意图明确;⑤富有幼儿情趣。

注:考生分别参加两场测试,汉语口语测试单独进行,汉语授课能力与幼教专业技能测试一并进行。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教育局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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